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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海啸:年终谈“刑”
//www.workercn.cn2015-12-31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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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读者,时间过得真快啊,转眼间,伟大的2015年就要这么悄无声息地走入历史了。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们却要和大家谈论如此沉重的话题——“刑”,真是非常抱歉。

  文化程度不太高的人,光从字形上看,也会发现,“刑”实在是非同小可:左边是“开”,右边是“刀”。《韩非子》说“杀戮之谓刑”。《说文》说“刑”是“国之罚也”。但是“国际巨星”成龙,今年再出“雷语”,说什么“我认为我有时需要抽时间放假坐牢,而且要强迫有些有钱人,甚至我自己去坐牢。现在这个时代,人人都需要这样做,因为大家都太忙了。”

  成龙在忙碌之余,可以读一读今年很有热度的一篇文章《一个女囚的自白书》。这篇文章描写细腻,文笔佳妙,文中有很多“金句”。比如,“我们不喜欢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的日子,这总是会更加显现我们的悲惨”。再比如,“大凡吃过官司的人吃饭的速度都是相当的快,我出狱以后一直都很难改掉这个习惯,似乎已经不会细嚼慢咽地品尝菜肴的美味了,在里面吃饭仅仅是为了不让自己饿死,至于其它一概都顾不上了”。我觉得最有价值的是文章的结尾部分,作者说,“在里面我看到许多年纪很小的女孩子懵懵懂懂地就进来坐牢了,我真的感到特别心痛,她们是不应该进来这里的,为什么会进来呢?因为她们不懂得,没有人告诉过她们”;“我对监狱并没有恨,有的只是痛”;“当我现在走在马路上,我相信从我的身上已经再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监狱的影子,可是我知道在我的身体里有一个很深的伤口,也许随着时间的流失,我会把它越埋越深,但它永远都不会消失”;“白天我看着街上行色匆匆的人群,天真的孩童、慈祥的老人、手拖着手亲密无间的伴侣,我只想说:能自由地活着,真好!”

  “刑”真的是碰不得!白平教授引经据典,试图还原“刑不上大夫”的本来意思。现在的人们对“刑不上大夫”,几乎不约而同地理解为“国家不对大夫用刑”,认为大夫犯罪后有免刑的特权。白平认为并非如此。根据郑玄的注释,“刑不上大夫”有这样三层意思:1.大夫是国家的各级官员,都是经过推荐选拔的程序而上来的,所以应该是德才兼备的贤者。既然是贤者,就不能知法犯法,所以国家不容许大夫有犯法行为。也就是说,庶人犯法是情有可原的,大夫犯法的性质严重,不可原谅。2.国家的刑法条文只针对庶民制订,不体现大夫犯罪的处置情况。3.大夫犯罪,由朝廷按照“八议”的规则议定量刑。所以,“刑不上大夫”说的是国家刑法条文上不出现关于大夫犯罪的惩罚规定,而不是说大夫犯罪之后有免于受刑的特权。自尧舜以来,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普遍意义上的大夫免刑规定,反而经常强调的是“官员犯法,罪加一等”。在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都会依据刑律处罚大量的官员,动不动就施五刑,动不动就夷三族,手段是很严酷的。不在刑法条文中体现大夫犯罪的惩罚规定,其实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要求大夫自律,让他们知道自己是不可以犯法的人,如果犯法,就属于出人意料的事情;二是照顾国家的体面,维护政府的尊严。在现代民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早已深入人心。

  “大夫”不能触“刑”,老百姓触“刑”更是“伤不起”。你如果受成龙的误导去坐牢,家里的老婆孩子谁照顾?“刑”是如此重大的事,这也对我们的执法者提出了高的要求。一位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告诉笔者:捕?还是不捕?感觉自己就像是手拿生死簿的判官。确实如此。一定要慎之又慎!

  期待新的一年平安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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