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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亚文化”产生的可不是“亚作用”
肖明君
//www.workercn.cn2016-03-01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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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云南省保山市小赵在候诊过程中屡遭“人情号”“关系户”插队,下午下班前进了诊疗室,却因为医生有饭局要先走,简单开了个化验单就结束了……在“腐败亚文化”的影响下,似乎求医、求学、求职、买房都得“找关系”。诸如此类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2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听起来,既然是“腐败亚文化”,那么和动辄大捆钞票、香车名媛的赤裸裸输送比起来,直接可以归入“小打小闹”了,但是千万不要觉得“找个人”“递句话”过于随意,从而也就小巫见大巫了。“苍蝇”“老虎”的主流腐败毕竟仅限于官商,但当一种腐败一旦归入“文化”,那极有可能占据一定“群众基础”了。毕竟,“微腐”架不住人多。

  不可否认,腐败亚文化成本小,隐蔽性高,甚至一些极为常见的“行个方便”,压根就不存在利益交换,也正因这种纯粹的“人情世故”气质,腐败亚文化更能“接地气”,更容易被“习得”,从而成为一种优先的行为取向和习惯。比方说,去医院看病,一些人首先想到的不是排队挂号,而是能不能找人加个塞儿;再比如同学聚会,大家总会相互通气共享资源:“我在某个单位,有用得着的地方吱一声就行”,这已经是再平常不过的客套话了。一个人也总能因为兜售“关系”,而成为别人眼中的“讲究人”“够意思”,甚至披上道德完人的光芒也不是不可能。

  就这样,当一个大家心目中的“好人”,仅仅是因为“于我有利”,而不必顾忌这种好处是否以破坏公共规则为代价,社会的评价机制也就开始混乱了。一旦人们对于人情世事“圆通”的追逐压过了公序良俗一头,“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破坏机制也就到来了。这,就是腐败亚文化最直接的坏处:毁人三观。

  众所周知,规则和法律,体现的是“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个人利益的起码保障。但是,当所有人行事之初,考虑到的不是规规矩矩按规则来,而是“偏好捷径”,致力于疏通关系,那么,到头来每个人的福利都在受损,相当于在福利分配的快车道上,每个人都在制造拥堵,而与此同时,每一个人也在被不断挤出。所以,在“腐败亚文化”的环境中,每个人都是身兼施害者与受害人双重角色,即便你某一天好不容易找到关系爽了一把,但你其余的日子又无时不在承受他人的加塞。

  如果说,主流腐败还有严刑峻法的惩处侧目以待,那么对于腐败亚文化而言,很多情况下法律却会觉得“有劲使不出”“没地方下手”。由此而言,腐败亚文化的负面作用可不是“非主流”。没有一种破坏比风俗败坏更具有腐蚀性。这几乎也注定清除腐败亚文化,必然“久久为功”,但也不能因为移风易俗不易而失望透顶。每个人只要坚持买票排队,办事遵守程序,培养规则意识“从娃娃抓起”,收拾人心还是大有可为; 另外,各种社会生活层面,更要注重健全规章,查漏补缺,对“走后门”形成挤出效应,新风尚自会如清风扑面,徐徐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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