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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晚报:放开民营医院价格不等于“医疗市场化”
//www.workercn.cn2014-04-11来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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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运用价格杠杆鼓励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给,促进医疗领域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后,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京华时报》4月10日)

    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俗称“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与政府简政放权的时代背景相契合,旨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鼓励社会办医,缓解民众看病难问题。

    放开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对社会、对民众有着多重利好。其一,可以吸引更多民资进入医疗领域,弥补医疗资源不足,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看病难问题;其二,可以为民众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满足不同人群对医疗服务的个性化、特色化需求;其三,有利于激活医疗市场的竞争,“倒逼”公立医院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其四,当民营医院分流一部分患者,政府就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品质。

    但人们最担心的是,总体医疗价格会不会因为民营医院的“搅局”而水涨船高。虽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但公立医院同样具有强烈的逐利冲动,过去民营医院服务价格没有放开,一些公立医院尚且乱涨价、乱收费,以后有了民营医院服务高收费、人员高收入的“参照系”,一些公立医院乱涨价、乱收费可能变得更加理直气壮,这是人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必须明确的是,放开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绝不等于医疗完全市场化。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相当于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双轨制”——民营医院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前者交由市场去管,后者则由政府来管。“双轨制”界线分明,不可混为一谈,民营医院服务价格放开后,政府对公立医院服务价格的监管不仅不能放松,反而应该更加严格和严厉,其中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是重中之重,以保证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唯有严格管好公立医院的服务价格,真正做到“不会增加患者负担”,放开民营医院服务价格的多重利好才能从预期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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