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观点PK-正文
城管“没家”需设总局?
//www.workercn.cn2014-03-05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更多

    赞成:正规才能规范执法

    建立“中国城管局”,这样的创意值得点赞。

    城管在现代城市管理中,是个异常尴尬的身份。一方面,发展中的城市各项工作千头万绪,某些部门力所不能及者,全由城管代劳。另一方面,城管区别于其余旗帜鲜明的执法部门,缺乏管理主体,缺乏规范的执法依据,因此日常工作中常有“师出无名”之嫌。

    一直以来,城管有点像没娘的野孩子。这个孩子虽然总体上是趋于正义,但因为缺乏管束和规范,难免时不时地来点桀骜不驯的亮相。 各地城管服装不一,人员任用情况复杂,“临时工”暴力执法现象频现,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本身缺乏管理主体。内部似乎就是乱成一锅粥,那管理如何能让公众信服?比如,小贩不敢跟工商局发飙,小偷不敢跟警方叫板,但是小贩敢于公开违抗城管执法,从打游击躲猫猫,到与城管对峙,甚至于武力相向……

    在当今社会状态下,作为填补其余部门的执法死角,城管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管理部门。因此,保留城管部门,扭转城管在当今社会的负面形象,的确亟须为城管找到一个自己的“家”。当城管有了自己的组织,社会地位提高了,城管的准入门槛也就拔高了,可以保障城管队伍的素质。而城管体制正规化,在民众心目中的威信也会增强。摊贩对峙事件也有望减少。

    有“正规”城管,才有规范执法。窃以为成立“国家城管局”,这个可以有!(冯海燕)

    有助厘清职能范围

    “儿孙满堂,尚无爹娘”,省里无厅局、国家无部委,没有统一的牵头部门,各地城管确实是在各自为战,缺乏统一指挥,甚至其他部门的工作也交给城管做,而城管又缺乏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容易变成城市管理的“冤大头”。

    如果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能划清各地城管的职能范围,本是其他部门负责却难管的事,当地政府也就不好推给城管去做,毕竟他们有了直管部门,不能把什么事都交给他们。以往涉及一些执法人员的负面新闻时,官方的解释总容易会说是“临时工”干的,但有讽刺意味的是,城管部门自身就是“无爹养无娘教的孩子”,更像是执法部门里的“临时工”,棘手的问题让他们来,出问题了,大家也只对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城管这一“临时工”有意见。

    设立一个对各地城管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的部门,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有助于厘清城管的职能范围,哪些该管,哪些又不能管。如果成立了国家城市管理总局,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也就会顺理成章,城管部门执法权也就通过立法予以了巩固。

    国内曾有些人建议取消城管,将城市管理执法权收归警方所有,这也是受到各地城管混乱管理现状影响。其实不管是专门的城管队伍,还是“城管警察”,都需要履行城市管理职能。国家现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城市管理要求也有所提高,就算将城管并入警察队伍,或说设置履行城市管理职能的警察,也还是一样需要大量的“城管警察”,而因为目前各地都有城管部门,设立一个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就水到渠成,比另建一支“城管警察”队伍要少费周章多了。

    但也应看到,城管在民众的眼中之所以形象不够好,除了是没有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各地城管各自为政,出现管理乱象之外,也还与城市规划不合理有关。不合理的城市规划,让城管与摊贩屡屡发生冲突,需要做好城市规划,留给摊贩们合理的经营位置。

    而且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给予各地城管的不应该是与小贩争执时,会有更大的底气与力气,而应该是让他们更懂文明执法,执法更为规范,对各地城管的素质会有更高要求,由“杂牌军”变为“正规军”。要知道,百姓关心的是如果成立了国家城市管理总局,城管的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能否有所提高?这才是顶层设计所应该解决的。(戴先任)

    反对:立法可以 设局多余

    广义的“城市管理”包罗万象,涉及的工作纷繁复杂,希冀通过城管一个部门理清头绪、实现完美有序管理不切实际。近年来各地频发的城管与小贩的激烈冲突,更让管理层和老百姓都不得不深入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改进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亟待城管立法。无规矩不成方圆,面对足够复杂的局面,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如果缺失与交管、路政、工商、环保等兄弟部门的有效衔接与合作,面对大大小小的商户没有必要的执行依据,甚至对城管队伍本身的从业资格要求、职责范围都没有清晰的界定,城管执法乱象频出就不可能只是偶然。当然,针对当下实际,立法的重点应该放在规范执法行为上,如此之下,才能让城管人员的行为活动有法可依,发生矛盾问题后又能有据可查。

    切合需要并经充分论证的城管立法,可能为城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为了改进城管工作,就非要再成立一个国家级的城市管理总局吗?多此一举。

    一则,纵然当下“城管总局”暂可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但这样的操作是建立在“住建部现在工作不饱和、人浮于事”的假想之上,而这显然不是事实,眼下即便勉强促成,后期随着工作量的增加,仍然可能增加人手。

    二则,鉴于城管工作事务性较强,且在操作层面上跨行业跨部门的实际,城管工作其实并不需要改革成所谓“分级管理与垂直管理相结合”的新体制。相反,倒可以考虑将城管部门“虚拟化”运作,即,从各个相关的管理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虚拟管理机构,专业性与综合性兼顾,依据统一的“城市管理法”开展执法活动。(陈科峰)

    与简政放权潮流相背

    坚决反对,具体说来,理由有四。

    一者,与“简政放权”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务院的机构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建议者建议成立国家城市管理总局作为主管部门,与住建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在此,我们请问,既然“一套班子”,为何非得“两块牌子”?难道“一套班子”而“一块牌子”就不能干工作?而“成立国家城管局”,建新庙,招和尚,岂不让纳税人养活公务员的负担“雨天背稻草——越背越重”?

    二者,城市管理,已有“分兵把口”。从工商到卫生,从交通到环保,从城市规划到城市绿化等等,方方面面,国务院直到地方政府都有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哪里出现问题,“谁的孩子谁领走”就是了,没必要再设一个国家城管局而“节外生枝”。

    三者,统筹协调有“政府办”。当然,在城市建设与管理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部门之间的“扯皮”,对此,“政府办”应该出面协调,从而划清“楚河汉界”,根本不应该让一个“不伦不类”的城管局来“越俎代庖”。

    四者,城市管理应多请市民参与。哪里有“交通堵塞”,那里“污水横流”,哪里的“噪音扰民”等等,相关部门应“欢迎举报”且“举报有奖”。现代社会,管理城市也要学会“借兵打仗”,也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还是那句老话,“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就不该有这个“四不像”的城管局;反观之,如果城管局能“包打天下”,那么,其他相关部门干脆统统撤销。(张轶水)

1 2 3 共3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