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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限制卖房处罚空房”不妨一试
//www.workercn.cn2013-10-23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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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目前房价高涨不下的一个核心对策是16字方针: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如此认为。限卖就是国家按其持有时间对卖房差价征收高额税费,比如买房后一年就卖的,差价的95%由国家收走;处罚空房可以向德国学,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10月22日《华商报》)。

    国家统计局22日发布2013年9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的城市只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北京上涨幅度最高,为20.6%,北上广深房价同比上涨均超20%.——很不幸,“越调越涨”的惯例再次灵验了,房价普涨的局面让那些对楼市调控饱含期待的人感到无比的失望;甚至有人说,一而再、再而三地调控,正是房价不断上涨的不竭动力。

    房价普涨当然不能归罪于调控,如果没有楼市调控和行政干预,房价也许会更疯狂;但是,楼市调控总是只能管住很短的一段时间,随之往往就出现报复性反弹,的确与调控手段不得力、缺乏长效机制紧密相关。传说中的长效机制除了房产税,似乎就没有别的招数了;而沪渝两地试点已经证明房产税对控制房价作用有限。明显有违市场经济理念的限购限贷做法,或许还将在很长时间内继续保持。

    打蛇要打七寸,楼市调控则应着力于遏制暴利。基于此,国务院参事陈全生提出的“16字方针”,应该是个不错的调控办法。“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其中“允许买房”是要保护房产交易的自由,“限制卖房”则是要掐断投机者的暴利获取,“奖励租房”和“处罚空房”,是要从奖惩两个方面让房产归位于居住的本来价值,将租赁市场真正搞活,避免房租价格不断上涨,让租房者从中受益。

    相比当下的限购限贷,“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不仅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要义,而且有望达到更好的调控效果。其中的关键就在于“限制卖房”和“处罚空房”。现在我们只对经适房的上市交易有所限制,而且对差价的征收比例也不高,对其他房产基本没有任何约束。对于资金炒作特征明显的房产,不让人随便买,却任由人随便卖,显然是搞错了调控的方向。限制卖房并不一定要像陈参事说的那样狠(一年内卖房95%差价收归国有),但肯定是一个比限购更合理也更有效的方向。

    “处罚空房”道理同样如此,房子造起来就是给人住的,你买下来自己不住又不租给别人住,就严重浪费了有限的房产资源,就应该受到处罚。用调控的手段,倒逼市场上的空置房都进入租赁市场,连涨44个月的房租才不至于如此疯狂。反过来,如果租房的收益远远抵不上房贷的支出,房价即便上涨,短期内卖房收益也大多归了国家,追逐短期暴利的热钱才不会如此大量地涌入楼市。所以说,这的确是个楼市调控的好办法,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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