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包年罚款
//www.workercn.cn2013-10-22来源: 西安日报
分享到:更多

陆贞琴 漫画

    近日,成都市民李先生称,几天前,出江工商所所长到自己的糕点店,在没有对店内糕点检测的情况下,称糕点添加剂超标,最终处罚1000元,开出的收据是一张白条。该工商所称,只要交钱就可以保一年平安。昨日,当地工商局表示,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结果将在今日公布。(10月21日《新京报》)

    出江工商所所长在没有对糕点进行检测的情况下,就认为糕点食品添加剂超标,莫非这位所长有特异功能?这不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又是什么?以这个“有罪推定”执法思维面对执法对象,滥伤无辜是必然的:“享受”如此“礼遇”,也不会是李先生一人,他或许不见得是第一个,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

    工商罚款是得到行政许可的一种执法行为,经营者违法了,该罚则罚,罚其当罚,这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和本分。该罚不罚,该重罚而轻罚甚至不罚,不该罚而瞎罚,都是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一句话,你得罚得合乎规范。

    凭想当然地武断罚款,收钱后连罚单也不开,只出具没有单位公章的收条。“在记者和李先生的要求下,工作人员才在收条上盖了出江工商所的章”。这里面藏着什么“猫腻”?是想中饱私囊,还是想收进单位“小金库”?而被认为卫生许可证过期的另一家糕点店,工商所也越俎代庖,要罚2000块钱,本该卫生部门管的事,工商所何以如此积极?老百姓遇到“麻烦事”,找上门来,习惯性相互扯皮、推诿,而逮着罚款的机会,就一步上前抢了先。自己管的事,以罚代管;不该自己管的事,也要罚他一把。这样见钱眼开的执法,不光远离执法文明,更是执法违法。这些行为通体透着的是权力的霸道和权力自肥。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