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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打破多重垄断释放民航竞争力
//www.workercn.cn2013-11-08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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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11月6日发布通知称,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与此同时,国内不设打折下限的航线又新增31条。据悉,此次由政府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的31条航线,大多是与京广、京沪等高铁存在竞争,取消浮动幅度限制,有利于提高民航业竞争力(11月7日《京华时报》)。

    此举标志着国内民航业又向市场化迈进了一步。这次取消国内航班机票价格下限,民航公司就有了更大的定价权,既利于民航业竞争,也能惠及大众。而不设打折下限的航线新增31条,据说是为了与高铁竞争。显然,民航业这次的“小动作”将会激活整个大交通市场。

    自从高铁出现之后,民航与高铁竞争的话题就热了起来。虽然已经形成竞争之势,但坦率说,两者竞争还不够充分,不管是机票价格的打折幅度还是高铁票价的打折幅度都是有限的,原因之一就在于相关企业对票价缺乏真正的自主定价权。这次取消机票价格下限后,将倒逼高铁作出积极反应,不排除还会刺激公路客运和水运调整票价。

    在笔者看来,民航业能否在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的竞争中胜出,关键是提高自身竞争力,而提高自身竞争力不仅是赋予民航企业票价自主定价权,还应该去激发每家民航公司的竞争活力,比如竞争意识、服务意识等。然而,由于国内民航业还存在不少垄断,民航公司竞争活力就受到一定影响,不利于行业企业对内对外竞争。

    也就是说,取消国内航班机票价格下限,只是提高民航竞争力的一个方面,还应该为民航业、民航企业注入更多的“市场因子”,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打破民航业部分行政垄断。比如说,国内主要航线市场被垄断。据悉,国际航空、东方航空、南方航空三大航空集团占了全国市场近70%的市场份额,每条航线的市场份额三家合计在63%至85%之间,存在明显的行业性行政垄断,即行业主管部门利用航线审批权对企业竞争进行了限制和排斥。这种行政垄断自然会影响到民航业竞争力的释放。

    再比如,航空业存在的航油垄断、机场垄断等,由于增加了民航公司经营成本影响了经营效率,必然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民航公司的竞争力。因此,必须打破国内民航业的种种垄断,只有打破垄断,才能提高民航业的竞争力。在一些人看来,截至2012年底我国有46家航空公司,其中国有控股公司36家,民营和民营控股公司10家,可能不存在垄断。然而,民航企业数量多并不等于没有垄断。

    毫无疑问,提高民航业竞争力的关键在于市场,这里所说的“市场”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民航市场,这个市场竞争越充分就越有活力,而这种活力不但有利于民航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同样也有利于同国内其他交通工具展开竞争。二是指大交通市场,这个市场竞争越激烈,对铁路、民航、公路运输等领域也会形成一种倒逼效应。无疑,高铁票价的定价权也应交给企业,让企业自主定价,或者说让市场定价。

    笔者以为,要想打破民航业种种垄断,首先是改革民航业监管和审批体制,减少行政干预,多向市场放权。这次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就是一种放权,但还有很多限制企业竞争的权力没有下放。其次是针对少数企业在主要航线、航油、机场等方面的垄断进行相应改革,主要是打破国企垄断。另外,针对公众与乘客反映突出的问题,理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规范,为民航业争取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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