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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用行动及成效纾解公众焦虑
//www.workercn.cn2013-10-25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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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霾既要有应急方案,更要有减排等治本举措;既要动员各方通力配合,更要强调政府责任的重中之重。让公众看到政府的行动,看见治霾的成效,这是化解公众焦虑、赢得公众配合与支持的最有效方式。

    “这个供暖季,PM2.5能否降下来?”——10月24日《人民日报》的一篇报道,说出了不少人心中的忧虑。随着北方供暖季的来临,不少地区的市民对雾霾的担心与日俱增,对政府治霾行动的关注同样与日俱增。

    10月23日,6省区市及7部委协作联动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正式启动。之前的一天,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发布实施,今后,北京空气重污染达最高等级的红色预警时,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等措施。几天前的雾霾天气一度让东北三省多地措手不及,应急方案在紧锣密鼓地筹划——治霾,不少地方正在步入“全民总动员”。

    经历了今年初雾霾天气的“洗礼”,如今不少地方公众的心态在悄然变化,也大体达成了一种共识:摊上雾霾,谁也躲不了,只能上下“同呼吸,共命运”,而且看情形,不得不准备打一场持久战。市民支持政府的应急方案,也愿意配合相应行动,这种共识和心态值得珍视,它是我们打赢全民治霾战役的重要资源。与此同时,公众也在期待,治霾既要有应急方案,更要有减排等治本举措;既要动员各方通力配合,更要强调政府责任的重中之重。

    比如,油品升级,油价上调,有车市民认同“谁污染谁付费”的道理;如果实行单双号限行,出行的不便大家也不得不承受。而市民的承受与对治霾的支持有一个重要前提,即希望看到政府抓紧治本的实质性行动,看到实实在在的治霾成效。

    对照不久前国务院出台的“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是不是真的将细颗粒物纳入约束性指标、将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中?每月是不是按时公布空气质量红黑榜?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的具体行动有哪些?是不是切实提高了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区域协作机制是不是落到实处?

    治霾注定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今天政府一声令下,第二天即现蓝天白云。但持久战不等于责任可以被虚化,不等于行动可以“雷声大、雨点小”。政府越是多担一分责任,越容易赢得公众的支持与配合。比如,北京市规定,当空气重污染达红色预警时,全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这体现了一种不错的思路,即政府尽可能把麻烦留给官员,而不是百姓。

    这种责任担当意识还应体现在更多的细节,比如,相关部门在解释雾霾成因时,尽可能别给公众留下“都是天气惹的祸”的印象,在不可控的天气原因之外,尽可能多找可控的人为原因,尤其是多剖析与政府职责相关的因素,如对焚烧秸秆的管控,对燃煤燃烧、工业企业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管理等等。有管理不到位的,尽快改进;存在漏洞的,尽快弥补。

    一句话,让公众看到政府的行动,看见治霾的成效,这是化解公众焦虑、赢得公众配合与支持的最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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