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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上严防“裸官”蜕变为贪官
//www.workercn.cn2013-12-03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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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严格监管,形成“裸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以及不敢外逃、不能外逃、不想外逃的机制,防止“裸官”蜕变为贪官

    对于社会非常关注的“裸官”问题,中央将有相应的管理办法予以规范。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近日表示,将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诚然,“裸官”未必都有问题,不“裸”的也不一定就是好官。法律对官员的配偶子女出国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也不能随便剥夺包括官员家属在内的自由迁徙权利。不过,“裸官”中的问题官员的确不在少数,不能不引起高度的警惕。在贪腐外逃方面,“裸官”显然比非“裸官”腐败所承担的风险和成本要小得多。

    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全面掌握“裸官”的情况,及时监控“裸官”的动向。切实做好“裸官”的申报、登记和公开工作,切忌走形式,对虚假申报和漏登不登要予以问责。在严格造册登记的基础上,重视对“裸官”的信息联网,让纪检监察、公检法及海关等部门随时可以掌握“裸官”的动向,形成强有力的联动处置机制。可考虑建立公职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年度公开制度,公开公职人员配偶和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情况。

    严防“裸官”蜕变为贪官,既要加强管理,对“裸官”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又要严密封堵“裸官”外逃之路。重点监督“裸官”手中的权力,防止其以权谋私;严密监控“裸官”的财产,既要看其财产的来源,又要看其流出的方向;严密监控“裸官”的动向,防止其向境外非正常转移资产和外逃。监控“裸官”仅靠纪检和组织部门是不够的,还要广泛依靠群众,以最广泛的公众参与之力,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从一定意义上讲,对“裸官”的严管,其实也是对其政治生命和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的爱惜和保护。通过严格监管,形成“裸官”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想腐败以及不敢外逃、不能外逃、不想外逃的机制,防止“裸官”蜕变为贪官。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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