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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者流动难题该怎么破解
何立胜
//www.workercn.cn2016-02-14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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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8份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指出,把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发展新理念破解“三农”新难题。

  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居住、生活,既是城镇化的本质要求,又是农民流动的理性选择,因为“城市能让人生活美好”,城市具有的良好公共设施、服务,如良好的教育、文化资源,使得人们接受良好的教育变得常态化; 便捷的公共交通,保障了人们的正常出行;良好医疗、社会保障等,方便民众的就医、养老,有利于增进民众的福利等;城市第二、第三次产业的集聚,方便了人们就业,有利于增加劳动者的收入等。如何让农民能够进得来、留得住是城镇化的基本目的,进城务工者市民化的关键是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就业问题、使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二是医疗、教育、社保问题,使其生活保障有预期,三是居住问题,使其能够安居乐业,这是对城镇化深层次的挑战与考验。

  实施供给侧改革、加快进城务工者市民化。其最重要的环节是城市能够提供较为充分的就业岗位。长期以来,妨碍进城务工者摆脱候鸟状态的关键是就业地与居住地相距遥远,以及就业前景的长期稳定预期不高。其入城流动是跟着产业走,跟着公共福利走,因此,目前一个重要着力点,是努力实现就业地和居住地的相对匹配,需要在制度安排上做好铺垫,要改变一些资源要素、一些产业布局按照行政级别、城市大小进行配置的状况。国家要综合运用产业、财政、货币政策、促进东中西部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促进产业及产业链的合理布局,进而引导有序流动;同时,在城市群内部的大中小城市之间,要更多打破行政藩篱,实现土地用地指标、税收和基础设施资源等在内的利益协调和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更合理流动和产业及产业链的有效布局,实现区域产业链之间的收益分享,从而为企业向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创造更有利的空间,农民市民化的流动要与城镇化发展以及产业发展相匹配,要尊重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的规律性,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增强城市宜居性,促进农民市民化的合理流动。

  实施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城市之间公共产品的均等化。劳动力持续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为中国经济30多年的高速增长提供了动力。如何向他们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已经成为政府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进城务工者市民化也就必须要解决的。在大城市重点是围绕非户籍的常住就业人口,如何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及相关配套的科教文卫资源,在三、四线城市及城镇,如何加大教育、医疗等相关养老配套资源的投入,与此同时,建立大、中、小城市之间经济资源的流动、协调和共享机制,尽快打破行政藩篱,做好医保、社保、养老等公共福利资源的可流转工作,从而便利人们的择居,并在此基础上稳妥有力地推进大、中、小城市间公共福利资源的均等化。

  实施供给侧改革、消化楼市高库存,解决房地产的结构性供需错位。据调查2014年1.7亿外出进城务工者中,从家庭迁徙看,举家外出的占20%,一人外出的占80%;从就业城镇看,30.5%在直辖市或省会,在地级市的占34.2%,在小城镇的占34.9%; 从收入及增长看,平均收入为2864元,增长率为9.8%,建筑业最高,为3292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最低,为2532元。基于以上数据与《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及各地住房价格数据,可以对其购房可支付能力进行粗略的估算。进城务工者自住购房的比例还是比较少。主要原因:一是收入低,除劳动收入外,很少有财产性收入,整体收入尚未达到购置城市房产的水平;二是就业地与流出地不匹配,没有购房的意愿;三是就业所在地的各种限制。目前房地产“去库存”的核心不是让进城务工者买房,而是通过措施,把就业、医疗、社保等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固定下来。这样做一方面供给侧改革将取得重大成果,房地产去库存可期,房产泡沫得以消化,巨大存量资金得以盘活,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将获得新动力; 另一方面进城务工者群体能够享有各种形式的城市化红利,除了有利于提高福祉和素质外,还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而其消费能力的提升还将为经济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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