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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守则就该多些细密关怀
//www.workercn.cn2014-02-2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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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据媒体报道,泸州市中小学正式开学后,该市向学生宣传新出台的“泸州中小学生安全行为十不准”。这“十不准”除了包含“不准在放学路上逗留、打玩、乘坐无载人资质的车辆”等常规内容外,第六条规定“不准别人触摸自己的私密部位”引起人们的热议。

    如今,孩子的身心安全问题面临更复杂的情况。比如过去小孩子在门口玩都比较安全,现在则可能碰到坏人或人贩子。过去,小孩子基本都是在家门口就近上学,现在不少孩子则要走很远的路,坐公交车、穿越闹市等,危险因素增多了。儿童遭遇性犯罪事件也屡有发生,猥亵儿童的多有熟人和亲切的“叔叔”。时代变化了,环境不同了,整个社会以及教育规则,对孩子的保护也应该与时俱进进行调整,尽可能通过学校安全教育、规则教育,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安全警惕性,让孩子有更为开阔的视野、站在更高的高度认识安全问题,让和谐成长得到真实落实。

    泸州市的规定就颇有圈点之处,他们将学生成长过程中容易受到的伤害进行分类罗列,细致总结,及时汲取社会化的安全信息,及时将孩子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不良现象堵截到不安全围墙之外,这种实事求是、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安全规定,在现实生活中更有针对性,当然能产生更好的安全效果。

    笔者不由联想到诸多教育管理制度,比如《小学生规则》等,虽然看起来很威严,但是总给人太空洞的感觉。因为太强调大道理,导致其人文关怀方面明显不足。

    就说安全问题吧,每年假期都会发生很多未成年人死难事故,除了社会监管不严,孩子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逃生能力的弱化,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从公安部门的统计来看,80%侵害儿童的案件中都存在孩子不会拒绝陌生人要求的情况,有10%的儿童在受到侵害时束手无策。首都师范大学进行的一项调查也佐证了性教育缺失的现状,数据显示,只有5.39%的小学生能正确选出全部隐私部位。73名小学生完全不知道隐私部位有哪些,占调查人数的16.37%.这说明,我们的安全规则并未产生有效的“屏蔽”效果。制度悬空,其中的“思想落伍”、“叙事太宏大”,板着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大上”的面孔,恐怕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诸多校园管理制度和规定守则多是站在成人角度、国家高度、规则高度去制定,为了制定规则而制定规则,并没有设身处地地考虑孩子的权益和想法,并没有将孩子的身心安全放在第一位。规则制定缺乏对细节的关注,怎么不是一种教育缺憾呢?

    教育者和教育管理部门不妨多学学泸州的做法,对于各种教育规定,少一些空洞的条文,多一些细化的可操作性的条款,从而对孩子的实际生活、身心安全,起到更为实在的指导功效。此外,小学生行为规范等也应该“开门制定”,而不仅仅是个别官员和专家的“智慧结晶”,不妨多听听社会大众、基层教师的想法,蹲下身子多听听孩子的声音,尊重实际情况,多接“地气”,这样,在操作落实过程中,才会受到孩子的欢迎,从而发挥更好的督促作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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