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长沙晚报:对流动儿童就读的隐性歧视亟待破除
//www.workercn.cn2013-12-12来源: 长沙晚报
分享到:更多

    非京籍孩子在北京读小学需要不同部门的5个证明,每个证明都要“标准件”。辛辛苦苦从老家开回的证明“不合格”,山东母亲曹某想办个假证把儿子送进学校,结果被抓。日前,曹某在北京昌平法院受审。(12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孩子已到上学的年龄,却因手续太繁琐可能办不了借读证,求助假证假章被逮个正着,曹某的遭遇令人唏嘘。不过,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的角度,都不能否认曹某自身的过错。从报道可知,曹某为办证动手太晚,准备工作也做得不充分,事到临头才发现借读证办不下来,不得已铤而走险办假证、买假章。虽然办理借读证的政策规定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但不能以此为曹某办假证、买假章开脱。

    再看北京等大城市办理流动儿童借读证的政策规定。以前,大城市以高昂的赞助费、借读费,为进城务工子女就读公立学校设置难以跨越的高门槛,是明目张胆的赤裸裸的歧视。现在,各级政府明文规定,流动儿童就读公立学校,严禁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收取赞助费、借读费,金钱的门槛降低了,然而,城市却通过备齐“五证”、办理借读证等要求,向进城务工人员设置了另一种意义上的门槛,以这种隐性歧视设置的门槛,有时比单纯的金钱门槛更高,更难跨越。

    一是办理各种证件的手续和程序本身极其复杂,有些手续和程序根本没有必要。其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态度消极,对前来办理手续的外地人员冷漠相向,有意无意推诿拖延、挤压刁难。

    从以前的金钱门槛到现在的程序门槛,从以前的显性歧视到现在的隐性歧视,表明流入地政府普遍对解决流动儿童就学缺乏积极性。兴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需要政府进行持续、大量的投入,公立学校多接收一名流动儿童就读,当地政府就要多投入一份教育经费,其积极性自然难有保障。

    笔者认为,可借鉴发达国家发放“教育券”的经验,在进城务工人员的输出地政府和流入地政府之间,适当进行教育经费的“流转”。具体做法是,按照教育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输出地政府承担为户籍儿童提供义务教育的责任,每名户籍儿童都应“分”到一笔教育经费(可以计算出来),如果一名儿童不在户籍地就读,而是跟随父母进城,在城市公立学校就读,他就将这笔教育经费带到城市,交给就读学校所在的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充实当地的教育经费。这相当于每个流动儿童都有一张“教育券”,他流动到哪个城市就读,就把“教育券”交给这个城市,用来弥补城市义务教育资源的不足。

    对流动儿童就读城市公立学校的任何歧视,都于理不通、于法不容。破除这种歧视,需要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市政府转变职能,改进工作,需要学校教师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还需要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和教育经费的合理流转,提高流入地政府的义务教育供给能力,为流动儿童就读城市公立学校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