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吉林日报:“权力清单”令人期待
//www.workercn.cn2013-12-04来源: 吉林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权力清单”,顾名思义,就是详细规定权力究竟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到底怎么干的问题。事实证明,权力越透明,权利才越有保障。只有厘清权力的边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或者以权谋私等乱象,才可能使权力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当前,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建设新目标,公开“权力清单”是极其重要的一步。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确实令人期待。

  一方面,推行“权力清单”是民心所盼。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公民对政府权力及其运作“洞若观火”,应该是一种常态。但长期以来,由于权力不透明,老百姓往往搞不清楚某个职位的权责大小,弄不明白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久而久之,很多人便对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心存疑虑。推行“权力清单”,让权力公开透明,无疑有助于化解民众心头的疑惑,也利于消除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灰色地带,从而提升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和民众对权力的信任感。

  另一方面,推行“权力清单”是责任所系。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多、责任越大,权力越清楚、责任就越清楚。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应是“授之有据、行之有规、错之有责”。把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权力公布出来,就是公布了各个主体的责任。如此,民众就可以通过“权力清单”,了解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力范围、责任界限。这样一来,实际上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政府的责任意识,促使政府部门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进而避免和减少权力滥用的几率。

  当然,“权力清单”要想真正发挥作用,“责任清单”还得及时跟上。具体而言,就是既要强调权力与责任的对等性,同时也要有针对权力运行的问责机制。无数事实证明,只要权力没有追责机制,就会出现“职能退化”甚至“胡乱作为”,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绝不亚于贪污腐败。所以,要保证政府部门恪尽职守、阳光作业,在推行“权力清单”的同时,还需要列出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届时,倘若权力不作为、胡作为、乱作为,有关责任主体就必须为之承担相应的惩罚。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