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图片评论-正文
警惕“笑”里藏毒
蓝建中
//www.workercn.cn2017-07-21来源: 北京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最近,有中国赴美留学生因吸食“笑气”而瘫痪,引发舆论关注。国内滥用“笑气”的情形也在增加,应在监管和教育方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可用于奶油发泡、麻醉手术。直接吸入可令人有陶醉感,致人发笑。由于易于购买、价格便宜,一些人把“笑气”称为“合法毒品”。

  实际上,笑气并“不好笑”。吸食“笑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好比煤气中毒,是不可逆的,长期吸食会导致智力、视听功能障碍,导致神经损伤,使人四肢麻木,行走困难,吸食者还可能因缺氧而昏迷甚至死亡。

  近年来,吸食“笑气”的恶习从国外传入中国,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在一些网站上就可以轻易买到“笑气”。早在几年前,国内就有年轻人因为吸食“笑气”上瘾而进入强制戒毒所。在一些娱乐场所,由于吸食“笑气”致幻而产生的斗殴、纠纷类警情呈上升趋势。

  青少年好奇心强,世界观不成熟,自控能力较差,对于新鲜事物往往缺乏分辨能力,看身旁人“玩”也会忍不住“试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还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则是由于思想空虚,无所事事,以此寻求刺激,作为精神寄托,最终染上毒瘾。

  鉴于其危害,一些国家已对“笑气”的滥用进行管控。在英国,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笑气”是违法行为。去年英国还颁布《精神刺激物质法案》,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销售“笑气”的惩治力度。法案规定,以消遣刺激为目的生产、销售、进口、占有“笑气”等行为均属违法,违者最高可面临7年监禁。

  在日本,和歌山县和鸟取县在2015年通过条例限制销售“笑气”。2016年2月,日本厚生劳动省宣布,除医疗用途外,禁止制造、进口、销售、持有和使用“笑气”,违者可以处3年以下徒刑和300万日元(约合2.68万美元)以下罚金。

  目前,“笑气”在中国仍处于监管盲区。不少医疗、禁毒界专业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适当的管控措施,防止“笑气”被滥用给社会带来危害,特别是防止危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同时,向年轻人普及有关毒品危害的知识,引导年轻人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将旺盛的精力用于求知和锻炼强健的体魄上,也是当务之急。为此,家庭和社会都必须担负起应尽的职责。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