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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捷:防禁毒队长“中毒”须破人情“保护伞”
//www.workercn.cn2014-01-06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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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清剿“毒村”后续行动的深入,藏匿在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被逐一查处。近日,陆丰市禁毒大队中队长郭某被“双规”。

    禁毒队长扮演“双面人”,一边喊禁毒,一边为涉嫌贩毒的人员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不能一笑而过,要多方面分析禁毒队长充当保护伞的危害,深层次反思禁毒队长“中毒”的原因,堵住制度漏洞,防止“鼠猫一家亲”的现象,避免类似的“滑稽戏”再次上演。

    事实上,发现禁毒队长“中毒”并不难。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数据显示,陆丰这个重要的毒品重灾区的“外围”破获的涉案量之大与陆丰警方内部打击的涉毒案之少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对这种不寻常现象,早该想到有“内鬼”和“保护伞”,早该部署整治行动。

    由于贩毒利益非常可观,意志薄弱的禁毒队长、派出所所长、民警和其他干部,如果拒绝不了利益诱惑,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拉下水”。因此,要吸取禁毒队长“中毒”落马的深刻教训。首先,监督禁毒队长、派出所所长和民警等执法执纪人员,要注意分析和对比办案的“宏观”数据和相关因素,并善于从中发现相关人员办案不力、包庇保护贩毒及其他犯罪行为的现象,有助于及早发现问题,有利于及早采取应对之策,避免错过及早打掉“保护伞”的时机。

    其次,对执法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更换工作地或工作岗位,防止有的人在某一地或某一岗位工作时间太长,办案受人情因素干扰,甚至被不法分子收买和利用,或者由于形成实质上的权力资源垄断现象,一手遮天,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充当违法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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