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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狠女市长”与“尚方宝剑”都应关进制度的笼子
//www.workercn.cn2013-12-31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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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舒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昨天被证实开除党籍、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1年,韩迎新曾因辖区内拆迁户到中央上访而受到舆论关注。公开报道称,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言论,而被称为“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12月29日 《 北京晨报》)

    不怕法律的女市长嚣张底气来自“尚方宝剑”

    “史上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这个称呼很有“味”,“美”估计是指“外表”,“狠”估计是指对老百姓很凶。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是“魔鬼和天使”的混合体了。

    据了解,韩迎新曾说过“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言论。身为副市长,分管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并协助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市政府采购中心等重要部门,如此重权在握,偏说出这样过火的狠话来,就不是老百姓之福了。

    这位女市长口中所说的“尚方宝剑”究竟是什么?按我们的经验,应该是指“保护伞”,换言之,就是上面有人保护。因此,她才会如此肆无忌惮,才敢说我不懂拆迁法。一个不懂法律的官员去搞拆迁,会搞成什么样的局面,那是可想而知的。其实,一个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2011年,韩迎新更是成为焦点人物。那一年,因门面房被无理强拆,舒兰市市民许桂芹到中央上访,并得到了时任总理温家宝的亲自接待。如果不是因为违法强拆,市民还会到中央上访?可见当地老百姓早就怨声载道了。

    一个无视法律的官员,自然是有些底气的,这底气恐怕是来自“尚方宝剑”,对此,公众自然很想知道,她的“尚方宝剑”究竟是谁?究竟有“几把”?要不然,为何她如此张狂。或许这位副市长还真有“尚方宝剑”,要不然,事情早在两年前已弄得这么大动静,怎么直至今天才被查处?可能就是因为“尚方宝剑”的缘故吧。或许她的升迁也与“尚方宝剑”有关系。但现在仔细想想,说不定就是因为“尚方宝剑”害了她,如果没有“尚方宝剑”,她就要凭自己的真本事获取老百姓的信任,也就不会说出如此狂妄的话,说不定也就成不了“最狠拆迁女市长”。(王军荣)

    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尚方宝剑”要关进法治的笼子

    早在2011年,“韩迎新曾因辖区内拆迁户到中央上访而受到舆论关注”,直到两年后的今天,她才终于落马被“双开”,如果其落马原因确实与拆迁上访有关的话,那么这一显得姗姗来迟的事情经过,无疑从一个侧面表明,女副市长背后确实存在某种为其行为“保驾护航”的“尚方宝剑”。要知道,当初其“辖区内拆迁户到中央上访”之所以“受到舆论关注”,一个重要的背景情节还在于,上访户受到“时任总理温家宝的亲自接待”。总理亲自接访过问之下,问题的解决还要经历两年时间,“我有尚方宝剑”当然由不得人不信。

    这种背景下,仅仅女副市长一人落马,显然不应该是事件的终点,接下来,更重要的是,能否进一步顺藤摸瓜搞清楚背后为其撑腰的那把“尚方宝剑”是何方神圣——该“尚方宝剑”究竟是谁?又是用何种权力锻造出来的?为获得这一“尚方宝剑”,女副市长究竟进行了哪些腐败交易,比如权钱甚至权色交易?

    其实,站在法治角度,无论事情的最终真相内幕如何,韩迎新所谓的“尚方宝剑”,无非就是没有被法治充分“关进笼子”、进而失去监督制约的腐败权力,也即是一种“权大于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产物。因为对于一个法治社会来说,“制约政府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治规则、法律制度实际上才是真正唯一至高的“尚方宝剑”,一旦法治的“尚方宝剑”锈蚀,权力腐败的“尚方宝剑”才会“出笼”。(张贵峰)

    法律之剑理应比权力的“尚方宝剑”更锋利

    “尚方宝剑”那是古代皇帝御用的宝剑,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先斩后奏和代表皇权的权力。在现代社会里,那又是谁给了这个韩副市长可以代表“皇权”的“尚方宝剑”特权?使她狂到“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的程度,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其实,韩迎新手持所谓的“尚方宝剑”,说白了就是在她背后为她撑腰的“后台”,她认为有了这把“尚方宝剑”,就可以在默契中完成肮脏的交易,有了它,就可以有恃无恐,即使有罪也可能被“特赦”。这把剑已经成为她避开法律、推脱责任的专用通道。但女副市长的如意算盘已经落空,她的那把“尚方宝剑”终究敌不过党纪国法。

    作为主管拆迁的韩副市长理应率先依法行政,在拆迁问题上应当在法定的权限和职责范围内履职,绝不能有超越法律的权限和职责,更不能违法行政。韩迎新公然说:“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这是在明目张胆地挑战法律,也是对《行政许可法》的亵渎。

    事实上,法律才是每个人的“尚方宝剑”,无论是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百姓都应该遵纪守法。当然,要守法,首先要学法懂法。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因此只有懂得了法律,才能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现在看来,韩迎新是个只懂权不懂法的副市长,她的落马只是迟早的事。其次,公民应该学会用法。法律既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当公民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次吉林省舒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韩迎新被扳倒,靠的是什么?靠的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由此可见,是韩迎新的“尚方宝剑” 锋利,还是国家法律这把“尚方宝剑”可靠,实在令人深思。(杨亚军)

    “尚方宝剑”与民众的“法律之盾”较量输赢未定

    “最美最狠拆迁女市长”落马了,但公众的反思却不应随之停止,还要找出她从飞扬跋扈到身陷囹圄的原因,警醒其他手握“尚方宝剑”的官员。

    女市长手里的“尚方宝剑”其来何处:一是拆迁是一个暴利的灰色领域,有的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运转,必然会躲在幕后“授权作恶”,将“尚方宝剑”间接砍向公众;二是权力的自我膨胀,让女市长不必接受公众监督,“葵花宝典”自然衍生而出,成了与民争利的工具,从“最美”变成了“最狠”。也就是说,拆迁的暴利成了“唐僧肉”,权力和资本联合起来之后,谁握着这一把“尚方宝剑”,谁就容易因此“走火入魔”。女市长岂会不懂法律,其实是不尊重法律,就像雷州市副市长陈汉枢所言,“不能盲目相信法院”。官员并非知识上的法盲,而是行为上的法盲。

    依照法治理念推导,官员每多一把“尚方宝剑”,公众就该有一副“法律之盾”,在保护自己的同时约束权力。就拿拆迁来说,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从暴力强拆到依法拆迁,从低价赔偿到市场估价,理念的进步远超拆迁现状,可惜在有的地方“法律之盾”尚在纸上谈兵,公众只好赤手空拳“抵抗”,谁输谁赢尚未可知。(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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