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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敬老,该放假?
//www.workercn.cn2013-10-14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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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重阳节,恰恰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出台以来的首个法定“老年节”,这也为今年的重阳节带来了超乎往年的关注。近日,全国假日办就放假安排向社会征集意见,不少网友趁势建议将重阳节定为法定假日,让子女陪陪老人,方能更好地实现“重阳敬老”的意义。专家则表示,重阳放假仅是一个形式,关键在于提醒全社会形成敬老尊老的传统,弘扬重阳节的文化内涵。(10月13日《温州晚报》)

    赞成:尊重传统文化

    国务院公布的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这样的法定节假日安排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然而这样的放假安排独独遗漏了重阳节。

    又是重阳节。不少老人抱怨:儿女也好,社会也好,谁也没把重阳这个老人的节日真正当回事。重新修订节假日,中秋、端午、清明都放了假,为啥不给重阳节也放个假? 而对老年人来说,岁岁重阳,年年登高,年岁也随之升高,所以每次重阳在他们心中分量都很重,而儿女因为上班而无暇陪伴老人,则给老人们的晚景添加了几分凄凉。

    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应当充分利用重阳节,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氛围。今后有条件,可以考虑将重阳节列为法定假日,让年轻的上班族能够有时间陪同老年人共享天伦之乐。 如此一来体现了对本土文化的重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这四个节日是广大民俗学者从诸多民俗节日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全国假日办不应该对重阳节区别对待。

    应增加传统节日放假的比重,即在除夕、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各放假一天,进一步强化传统节日核心地位,同时落实好《劳动法》所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史,孕育了丰富的传统节日和传统文化。但是随着“洋节”的“侵入”,人们过中国传统节日的观念渐渐变淡。一部分年轻人对外国文化盲目崇拜,对传统文化知之甚少。这些都是不应该发生的现象,以重阳节为代表的注重亲情和纪念古人的传统节日的活动不应该被人们简化和遗忘。(钱兆成)

    是合理化建议

    专家的观点令人不敢苟同。按照其逻辑,那么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统统不必放假了。套用其话式,即××放假仅是一个形式,关键在于提醒全社会形成××××的传统,弘扬××节的文化内涵。

    敢问专家,没有放假这个“形式”,如何有时间确保人们在传统节日里真正体现民族传统和弘扬节日的文化内涵?奉劝专家,在发表自己的意见之时,应当深思熟虑,不该信口开河!

    笔者认为,不少网友建议将重阳节定为法定假日是合理的。目前,在我国比较大的传统节日当中,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已经成为法定假日,唯有元宵、重阳两个节日没有放假,给人以厚此薄彼之感。春节刚过不久的元宵节不放假尚且可以,重阳节不放假很难说得过去。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而且老年人口还在以每年3.3%(远高于世界平均年增速度2.5%)的比例快速增长。2012年底老年人口已达1.94亿,今年底将突破2亿,2025年将超过3亿。敬老尊老显得越来越重要。

    今年6月,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获通过,“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但如果连重阳节(老年节)这一天,儿女都因不放假而没有时间陪年老的父母一起过节,“常回家看看”的意义岂非大打折扣?

    近日,北大专家吴必虎有感于今年十一长假期间,道路拥堵、景区爆满、服务滞后等不良现象,建议增加法定节假日的总量,以恢复五一长假。笔者认为,如果真要增加法定节假日的总量,应该首先考虑重阳节放假,其次再考虑恢复五一长假。(周洪庆)

    质疑:放假与否没那么重要

    子女重阳节是否一定会回家看看,我觉得不一定。首先,现在的节假日,已经有春节和国庆两个黄金周,还有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小长假,这都可以让子女有较为充足时间回家。如果这样的假日都不能回家,重阳节一天时间能回家,只是自欺欺人。显然,这样的假日,宣示意义大过实际意义。其次,重阳节与中秋和国庆靠的很近,让子女来回奔波,本身就是一种瞎折腾。我们当然要顾及老人的情感需求,但也不能忘记了年轻人的现实窘境,不能矫枉过正。第三,重阳节的本意在于让老人秋游赏景,或临水玩乐,或登高望远,也就是说,快乐与满足来自于老人自己,而不是子女看望的满足。子女可以有惦念,但不一定要陪伴于身边,不能把“老人节”变成了“看老人节”。

    人们常说,经常看望老人不靠假期,而是看子女有没有那份孝心。但能否抽出时间却是个前提。看看目前的长假吧,三月、七月和八月有吗?这就在客观上留下了一个看望老人的空窗期。如果不改变不尽合理的假日制度,不过于集中于某几个月份,而是让假期尽量分布均匀,让子女“常回家看看”难免落空。

    现在有一个很有意味的现象,就是将赡养老人的着眼点都放在子女身上。子女是赡养主体不假,但是我们的政府部门也不是没有责任。如何让近2亿老人安度晚年,这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国家前途和命运。不说子女担当不起这个重任,后院起火本身也是对社会生产力的牵扯。因此,未来社会,从老人的社会性和公益性考虑,这种养老模式必然要倒置。总希望通过法律和假期把子女逼回老人身边,这种思路得改改。

    一个让人兴奋的消息是,为应对老龄化,国务院在完善养老保障领域将有重大改革举措,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选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啊,当公办养老院总是“入住要等100年”,而民办养老院又总是住不起的时候,政府如果不加大对民办养老院的补助和支持,不降低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院的门槛,不下放权力,老年问题将注定长期存在。

    总之一句话,重阳节放假与否,真的不重要,没有实质的福利,说什么都是空话。而如何让老有所住,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这个最大的红利应由政府回馈。(晴川)

    别把孝心寄托在放假

    网友提出将重阳节设定为国家法定假日的建议,是在尊老敬老方面用错了力。

    首先,是否放假和是否尊老敬老方面,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放假并不是尊老敬老的必要条件。难道说周末双休日我们不能回家尽孝,多了这一天假期,我们就能回家尽孝了?这样的逻辑显然不成立。

    其次,不管是端午节、清明节还是中秋节这些已经成为国家法定假日的传统节日,更大的意义不在于时间概念上的假期,而在于纪念与提醒,在于弘扬传统文化中有价值有意义的精神内涵。就像清明节怀念已世的亲人,中秋节倡导亲人团聚一样,但我们不能说只有在清明节才能怀念故人,只有在中秋节亲人才能团聚。尊老敬老也是一样,应该是一种日常行为,而不应该成了“节日行为”。

    最后,现在交通发达,通讯更发达,这等于是把原来广阔的空间变小了,而这种空间上的优势,完全可以弥补时间上的不足。我们完全可以利用发达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来达到照顾和抚慰家中父母老人的目的。

    其实说到底,“重阳节”能不能成为国家法定假日,我们有没有时间和金钱,都不是问题的根本,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我们有没有“心”,有没有孝德观念和意识。别把孝心寄托在一个“老年节”上,即便是国家法律也不能赋予公民孝心孝德,如果没有发自内心的孝德观念和意识,别说一天的“重阳节”假期,就是来个“重阳节黄金周”也是枉然。苑广阔

    三言两语

    ●建议重阳节放假一天。这样老人们可以欢度自己的节日,年轻人可以孝敬老人。

    ——宋久旺

    ●不要调休!到点放假就行,调休最混乱!

    ——宁次君

    ●如果真的成为法定假日,还包含着一种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对于营造全民感恩、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高晓建

    ●放假更能够号召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氛围,真正将关爱老人落到实处。同理,儿童节亦如此。尊老爱幼乃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理应发扬光大!

    ——王剑

    ●重阳节除了提关爱老人外还应该呼吁落实探亲假。再说以后重阳节也放两天假,国庆就别前挪后挪的折腾人了,中国还有好多个传统节日多弄两个来放假,再完善了带薪休假的政策的话,那中国人就不用扎堆放假搞得到处都乌烟瘴气的了。干脆二十四节都放吧。

    ——黑沙

    ●在北京,半年回家一趟看父母的太正常了,不是不想回去,是实在没时间回去。即使是十一,来回路上也得两天,不够折腾的。为什么假期放的如此混乱?

    ——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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