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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猴式励志”要不得
蒋维祥
//www.workercn.cn2016-01-22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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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冬天躺在露天广场地上声嘶力竭叫喊,一会儿鼓掌,一会儿起身跺脚,时不时还亲吻一下垃圾桶……这样的疯狂场面,可是员工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励志”呢!近日,在我市迈皋桥和燕路附近的市民广场,晚间有十多名青年男女就是这样做的,当民警赶来干预时,一位组织者告诉民警,他们正在组织员工励志。

  和“拓展训练”一样,“励志活动”很时髦,有的公司招收新员工后会组织这类活动,目的在于去除新员工娇骄二气,以适应公司要求。然而有道是“过犹不及”,说句难听话,某些“励志活动”与其说励志,不如说是把人当猴耍。网上曾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励志活动”视频,是某宾馆组织的,夸张的动作和嚎叫般的口号,让人惊愕。真不明白这样的励志到底是帮人提高素质,还是在彻底灭掉员工起码的自尊。至于那些让员工上街爬行,当众学狗叫,甚至直接高喊“我不是人!”口号的“励志活动”,更是一种明显侵犯人权的行为。

  这类 “耍猴式励志”,在传销组织几乎是必修课。谁都知道,传销是件非常辛苦又非常没有自尊的行当,但经过“洗脑”后,不少传销人员为了实现“躺在夏威夷海滩上,金钱源源不断打进卡里”的“成功理想”,不惜做牛做马、六亲不认,即使倾家荡产,也百折不饶,因为“励志课”中有一条所谓“成功定律”深入脑髓:成功就在最后一锹,绝不轻言放弃。殊不知,他们不舍昼夜地挖锹其实都在做一件事——“老鼠养儿子,辛辛苦苦为猫忙”,老板盆满钵满,自己只空留“鸡汤”若干碗。一些公司也乐于这种近乎奴化的训练,因为他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训练,员工听话又好使。

  公司有自己的目标,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行为规范,确实需要教育引导员工与公司共进退、同呼吸,只是这些目标、文化、规范本身要合法,教育引导员工的方式方法也必须合法。试想,一个不惜戏弄员工起码自尊的公司,谁敢保证它会善待自己的员工?同样,公司“耍猴式励志”教育出来的员工,连自己自尊都不当回事,他会在乎公司的尊严吗?为了某个目的不惜伏地学犬,还指望他永远忠诚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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