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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平板教学”是个什么鬼
刘洪波
//www.workercn.cn2016-12-15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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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一家卖教辅书的,学校在各班课堂上推广,说要按那书上的内容来教学并代收书钱;被人追问,学校又说钱是书商收取,学校并不违规,可以吗

  山东邹平县一所高中推行一家企业搞的“平板教学”,让每个学生“自愿”购买2800元的平板电脑。此事日前被曝光后,该校称钱是企业收取的,学校并不违规。

  如果有一家卖教辅书的,学校在各班课堂上推广,说要按那书上的内容来教学并代收书钱;被人追问,学校又说钱是书商收取,学校并不违规,可以吗?难道变成“平板教学”,性质就跟卖教辅书不同了?

  学校说是“自愿”,这两个字一说,更是自贬形象。强卖平板电脑,只是违规而已,犯糊涂可以改,但因为敢做不敢当而胡言乱语,还怎么让人尊敬师长、敬爱母校?

  山东省教育厅财务处负责人表示,邹平那所学校的收费行为很难判断是否坚持自愿原则。这种说法只能让人明了,为什么中小学乱收费屡禁不止。推广“平板教学”,让学生去买设备,起码是利用影响力、威慑力推销,这都不能判断学生家长是否自愿,那就别指望他们还能管得好强制收费了。

  媒体报道说,济南曾有小学尝试过“智慧教学”,也有高中进行过这方面探索,但平板电脑要么是学校办公费支出,要么是合作公司提供,无需收费。即便如此,这些“平板教学”也或评价不一,或效果一般,而被放弃。邹平县这所中学却是向学生推销公司产品,而且许多学生来自乡镇或农村家庭,其做法更令人质疑。

  学校教育要尝试变化,要拥抱新技术,没问题,但应当是从试验到推广。试验若是政府指导,那么政府负责划拨费用;试验若是商业项目,应由企业负责费用,还要看学校能否安排得好教学计划,并且需要教育部门批准。若属普遍推广,也需考虑人们的教育负担怎样解决。

  报道说,学校推广“平板教学”,也是经过了批准的。县教育局批准同意的副局长说,“前提是学生家长认可”。他理解的认可,就是“一个家长认可就让一个家长交费,两个家长认可就让两个家长交费”。那就是说,这位领导似乎不觉得一个班级里面会出现有人“平板教学”有人“黑板教学”的问题,或者觉得这根本不是个问题。教育秩序你管不管,教学效果你考虑不考虑,课堂上的平等你讲不讲,这样的领导有一点责任心吗?

  一个“平板教学”风波,现出了学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做事随意、出事糊弄的原形。教育作为阳光事业,本身应当让人看到阳光。以阳光内容去教人,以平等、公正、爱的方式完成教学,以及学校和老师的言传身教,这些都很重要。现在,教育中是否以阳光内容教人,是否以平等、公正、爱的方式教人,言传身教做得怎样,都成了问题,让人能够放得了心?

  (作者系知名媒体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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