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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司法规范方可守住正义
边车
//www.workercn.cn2016-02-24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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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启动对两个单位和5位部门负责人约谈,要求其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实行问责。此前,我区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对2013年至2015年3月办理的7.62万件侦查监督案件进行检查,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拥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法院判决可抗诉等职权,对实施法律起到监督作用。检察机关是否司法规范,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依法治国的大局。

  守住司法规范首先要立好规范。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机关工作基本规范,对司法工作流程作出了规范化的要求。《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不规范司法行为问责办法(试行)》,更是具体规定了需要问责的不规范司法行为,如:办案流程不规范、当事人权利保护不到位、法律文书制作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等。

  守住司法规范贵在执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了良好的可操作的司法规范,还需要遵守执行。检察机关要落实“两个责任”,从最高检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列出的8个方面100个重点排查问题,以广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列出的9种37类司法不规范问题作为镜子对照,让规范司法行为变成自觉行动,使检察人员养成职业习惯,自觉遵守司法规范,分清权责,把司法权力套在规范的“笼子”里,依法办案,依法司法。

  守住司法规范需要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司法工作沐浴在阳光之下,做到全方位的公开透明,才能以公开促公正。不但要让司法人员熟悉和执行司法规范,也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规范以便于参与监督。尤其要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工作,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守住司法规范必须从每一起案件做起。社会上哪怕出现1%的错案,对错案的当事人来说都是100%的冤案。如呼格吉勒图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等焦点案件,虽是极个别特例,但造成了很大影响。个案不公,必然会影响司法公正的整体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守住司法规范,以法治维护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住司法规范,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实行问责,方可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方可守住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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