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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供销改革 助力“三农”发展
甘肃日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6-02-14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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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是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加快我省“三农”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对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

  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过去,遍布陇原的供销合作社,曾为保障市场供给、服务城乡群众发挥过支柱作用。改革开放后,供销合作社经历改革阵痛,走出低谷、重获新生,为繁荣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架起了连通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桥梁。但在目前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存在着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较松散、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服务“三农”中更好地发挥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革,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农村消费需求加快升级,迫切需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不适应“三农”需求重大变化的突出矛盾,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高效便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使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更加完整,经营网络更加健全,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在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大显身手,成为新时期服务“三农”的骨干力量。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始终围绕服务“三农”大局,把为农、务农、姓农作为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

  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方式,积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打造适应甘肃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在我省脱贫攻坚、“一带一路”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应当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尊重农民意愿,实行民主管理,实现互助互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三农”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供销合作社自身亟待解决的矛盾、困难,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制度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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