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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 悟:莫因矛盾棘手而不为
//www.workercn.cn2013-12-12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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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僚主义有多重,衙门作风有多盛,社会回归法治就有多难

    处理社会矛盾,回归法治,难吗?也许难,但不该难。

    是谁在回归道路上“添堵”,是什么在给法治“下绊儿”,下面这个案例也许能一斑窥豹。

    据报道,河南焦作一家酒店2005年完成国企改制。由于经营不善,2008年酒店面临转让。2012年,入股职工才发现,其资产已被收购人利用伪造文件完成工商过户,自己竟遭遇“被转让”。他们要求市工商局调查此事,但至今未有结果,最后工商局说,你找法院吧;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被告知“领导说不立案”。

    依法,工商局理应实施调查并有所回应,人民法院接诉后,应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依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调查”、“不立案”依的又是什么?是权力?是苦衷?大大的问号萦绕在维权百姓的心头,也萦绕在化解社会冲突纳入法治轨道的“雾霾”中。

    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是政府执政基础。职工申请工商调查,却被束之高阁。纵有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为借口,但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面前,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面前,也显得苍白无力。“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官员更不该因为矛盾棘手而不作为、怕作为,乃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若当百姓求诸法律,法院却奉上“闭门羹”,岂非让群众有冤难申、有苦难言,无奈求乎缠访,求乎街头,也难怪部分群众选择“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实际上,“立案难”已成损害司法公信力的病灶,内因恐怕是主要的。少数法院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或片面追求绩效考评指标排名,或出于地方保护主义,人为控制立案,不依法、不及时立案。

    实质上,这些现象是司法实践对法律规定与法治精神的背离,是“太平官”的处世哲学,更是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的抬头。一言以蔽之,官僚主义有多重,衙门作风有多盛,社会回归法治就有多难。

    然而,再难也有解决之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效果明显;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建设法治中国勾勒了改革整体框架,司法改革也将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大踏步前进,相信必将催生出满园春色,让社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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