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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思清话】回拨21次的110和喊不来的“保护神”
张伟杰
//www.workercn.cn2016-11-2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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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就像普通公民的“保护神”;而救群众于危难,也乃人民警察份内之事,因此人们方能以命相托。期待全国的接警员都能向丹阳的同行看齐,让群众的生死之托“有处安放”。

  “很负责”“辛苦了”“感谢”……

  这几天不断有人为江苏丹阳的接警员点赞。因为接警员的穷追不舍救了一对中毒夫妇的性命。

  据扬子晚报11月16日报道,日前有一名女子拨打丹阳110报警电话,用外地口音要求公安机关“快来,河阳”。报警者言语断续不全,没有报述清楚便挂断了电话。在此情况下,接警员通过21次回拨电话,最终找到两名一氧化碳中毒者。丹阳警方介绍,两名中毒者已转危为安。

  很多时候,普通人对警察尤其是110的期待,就是一种生命的托付。不论是遇到犯罪的伤害还是深陷险境,首先都会想到打110报警。就像这位中毒的女子,即便已经“意识不清”,但依然准确地拨打了110。显然,丹阳警方这次表现堪称完美,虽然仅有模糊的报警信息,可因为接线员的责任心,不仅准确找到了电话打出的地点,还及时传递信息让同事们迅速出警,最终成功挽救生命。

  这样的事情,的确应该点赞。

  警察就像普通公民的“保护神”;而作为人民警察,救群众于危难,也乃份内之事,因此人们方能以命相托。

  但生活中,某些警察对人民生命财产的确不那么上心。10月21日晚,西南某地一名14岁的女学生被一成年男子劫持,小姑娘吓得大哭起来,幸亏有好心路人出面施救才让她得以脱身。事发当时,有人拨打了110报警,但派出所接警后并未出警。此后,涉事民警被停止执行职务。

  不出警没有导致人员伤亡就像撞大运,但并非每次这样的不负责任都会如此幸运。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不作为案例,就有求救人在等待110的到来中丧命。

  2006年3月3日凌晨3时许,被害人刘伟洲路过甘肃天水市麦积区桥一储蓄所门前时,遭到抢劫。被刺伤的刘伟洲喊叫求救,两位路人听到后先后用自己的手机在4时02分、4时13分、4时20分三次拨打110电话。然而,110值班员高某却让给120打电话;但120接线员又让给110打电话。救命的时机就在电话拨打之间流逝了。当好心人再次拨打110报警后,值班接警人员于6时23分35秒电话指令派出所出警。此时被害人刘伟洲因失血过多已经死亡。

  《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当普通公民面临犯罪侵害或生命危险向警察求救时,公安机关有责任马上挺身而出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义务。如果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及时救助群众,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警察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仅是因为电话“听不清”、地址不明等就把报警电话一听了之,恐怕会大大降低报警电话的作用。受害人和涉险人自己报警,说不清甚至说不完话的情况常有,而犯罪现场、危险场合出现好心路人报警的情况毕竟可遇不可求。这或许正是丹阳接警员会对一条信息穷追不舍的原因。

  期待全国的接警员都能向丹阳的同行看齐,让群众的生死之托“有处安放”,更让人们看到人民警察对人民生命财产都是负责任和“蛮拼的”。毕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既是人民警察的权力,更是人民警察担负于肩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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