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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观察:低价药交给市场,它还会是低价药吗?
//www.workercn.cn2014-04-2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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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其中,在改进价格管理方面,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此前,一些低价药从药店和医院里逐渐消失的情况,一直持续存在。为此,相关部门出台了保障意见,对低价药因无利可图而消失的情况开出了“药方”。但遗憾的是,这个“药方”多少有一点“摔罐子”、“泼孩子”的意思。

  因为,像医院理应保持一定公益性一样,相关药品,特别是低价药、稀缺药等,也应该有一定的公益性。换言之,对低价药等,一是就该限最高价,二要针对生产者与经营者确实无利可图的情况,用财政补贴等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保障低价药的生产与供应。

  然而,遗憾的是,低价药供应的相关保障意见是,低价药被完全地推向了市场。那么低价药自主定价或者说被推向市场之后,它们还会是低价药吗?

  答案显然并不乐观。因为药品的生产与经营者,无一不是唯利是图的。当他们手中有了低价药的生产权、定价权、销售权等权利之后,难保不会对低价药进行涨价。

  市场化是我们改革的目标,也是发展的必由之路。但当下中国,并不是所有商品与服务,都可以市场化的。比如食盐、石油等资源,比如医院、低价药等。政府部门如果不能肩负起一定的职能和作用,靠逐利的资本本性良心发现,靠市场来保障民众基本权益,恐怕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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