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重点推荐-正文
新闻时评:“峻法”离烟民还有多远?
//www.workercn.cn2014-03-0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底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媒体对今年“无烟两会”的相关报道,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不吸烟也许将成为现实。但公众对在公共场所是否能真正控烟,质疑颇多。

    1995年12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出台。

    2008年4月,首都又制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十类公共场所实行禁烟,如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商业、金融业;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

    2010年,修订1995年颁布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纳入北京市人大法制办的立法计划。控烟立法参与者,首都医科大学崔小波教授介绍,修订中的控烟法规,有望把北京地区的禁烟范围,扩至全部室内公共场所,并取消办公区、餐厅内的吸烟区。

    2011年,在中国疾控中心的控烟研讨会上,与会者勾画出“五年,在省一级城市实现100%的公共场所无烟。五年,在公共场所看不到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五年,把中国从世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转变为世界最积极有效的控烟国”的控烟蓝图。

    目前,我国烟民数量3.5亿,占全球吸烟人数的三分之一。

    据统计,我国出台公共场所禁烟地方性法规的城市约有160个,占地市级城市的一半,可论起成效,公共场所吸烟者甚多是不争的事实,许多人至今认为,控烟是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革命”,从北京首部禁烟法规颁布至今已近二十年,公共场所禁烟成效并不显著便能说明问题。

    诚然,烟草行业是纳税大户,同时烟草行业有众多的从业人员,是否全面禁烟,不仅取决于公众的呼声,还取决于各地方政府是否能舍弃利益,改变产业结构的决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控烟法,各地方性的控烟行政法规虽出台多年,但公民的有法不依,政府的执法不严,延续了一二十年,难怪有人说控烟法规仅是摆样子的“软法”。

    昔日,酒后驾车何等的猖獗,酒后交通肇事何等的惨烈。近两三年,国家通过立法,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执法部门坚持不懈,查酒、扣人、罚款、判刑,“喝酒不动车、动车不喝酒”成为“酒民”的共识,“峻法”开始展示其威力,仅从代驾这一行业从业人员迅速增加就能说明成效之显著。试想,如果控烟如同整治“酒驾”一样,其现状也许能得到实质性改变。

    控烟,烟民的自律固然重要,但“峻法”控烟,处罚力度“升格”,也许是将“世界最大的烟草消费国转变为世界最积极有效的控烟国”必不可少的一环。那么,“峻法”离烟民到底还有多远?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