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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门槛”,就不会纠结“党员新规”
朱珉迕
//www.workercn.cn2015-11-25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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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交通违法会否招致党内处分?拿“自己挣的钱”买豪车名表,又会否触碰党纪……随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新规的印发,关于共产党员的权责问题引发的疑惑和争议,成为连日来舆论的关注焦点。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另一则新闻。据人民日报报道,中组部不久前召开的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上专门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贯彻好“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总要求。据透露,十八大以来,全国发展党员工作“总量调控步入常态,党员增长过快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发展党员结构亦在持续改善,发展党员质量总体得到提高。

  拥有8000万党员的大党实行“总量调控”,是一次颇具历史意味的调整。根据中组部今年6月发布的统计公报,2014年全国共发展党员205.7万名,较上年减少35.1万名,降幅为14.6%;而在2013年,全国发展党员数量240.8万名,十年来首次低于上年。

  连续两年低于2%的党员增幅,显然意味着入党门槛的提升。很多时候,“准入门槛”是高是低,不仅决定着一个组织的成员结构,亦影响着公众及组织成员对组织的观感和期待。普通机构尚且如此,需要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能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执政党,更加自不待言。

  党员队伍不断壮大,当然是党组织乐见的情形。但“壮大”并不能理解为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要实现一种更讲求质量的“内涵式增长”。人们业已熟知经济增长不能只重规模不求效益的道理,对于一个组织的健康成长又何尝不是如此。如今中央提出“总量调控”,正是要扭转此前某种程度上的“扩张”倾向——组工部门并不讳言,一段时间来一些地方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只注重数量、不重视质量的情况;一些群众反映,“入党的门槛变低了,党员的素质有所下降”。

  “入党门槛”本来并没有天然的弹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章,就已明确设定了入党门槛。这套门槛除了一整套严格的党员发展程序,更有对共产党员“素质”和“资质”的界定。简而言之,究竟哪些人“可以进来”,进来之后又该“怎么办”,党章和有关规章同样写得很清楚。百分之百依据这些原则,确认每一名发展对象的入党资质,并严格遵照程序执行,“准入门槛”并不存在随意放低的问题。

  现实中“准入门槛变低了”,恰恰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看似遵照了程序规定,却忽略了同样重要的“资质认定”。譬如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又明确“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等,这些文字看似抽象,事实上却都是对生活、工作和思想的明确指针。是否真正认同并且践行此道,其实就是发展党员时所需考察的“资质”,亦即“准入门槛”。门槛本没有高低之分,但若把这些视作空文,而不是奉为内心律令,那么准入门槛自然是被人为地“变低了”。

  如今中央明确“总量调控”,舆论普遍解读为“提高入党的准入门槛”。这当然不错,但更准确的理解,其实是对既有门槛的一种坚守和回归——本来,这就是一道不低的门槛。而对时下舆论纷争的“党员新规”,透过“门槛”看过去,或也能得到一些别样的启示:诸如“交通违法会否招致处分”等等,新规其实有明确界定,把文本读明白,其实就能避免误解。而对“花自己的钱大肆挥霍”等等,倒也不必过于纠结——“花自己的钱”当然是法定权利,但“大肆挥霍”毕竟不是好的风气,更不合乎党内规矩。“党纪高于国法”,这理应是入党时应有的认同。既然自愿加入党组织,成为组织的成员,自然要遵循组织设定的规则。

  须知,作为党员,对规则负责,也就是对入党时的自我誓言负责。既然如此,日后必要地让渡一些“自由”与“权利”,又有什么可纠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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