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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采购更加“阳光”
//www.workercn.cn2014-04-17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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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首次推出《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报告。报告显示,政府采购的八成商品高于市场均价,56.1%的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1.5倍。

    政府采购乱象整理的关键还是要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不能今天来个规定明天打个补丁,那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有把政府采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起来,将其真正约束到位,才能解决问题,同时还要加大透明力度,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一系列真正的公开透明,才能让政府采购真正走上法治的轨道。

    ——图八木

    要打破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的怪现象,指望权力自律,学会精打细算,买对不买贵,并不现实。要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采购者把招标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叶祝颐

    需要采取综合性手段来一场釜底之治。一是要加快对法律的修订,最理想的状态是将《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进行合并,建立统一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并明确唯一的主体;二是必须建立一个公共采购平台,所有的采购都通过这个平台运行,让更多的供应商都能获得等量的信息资源,防止暗箱操作;三是进一步补强现有的程序设计,比如采购时间、采购标的、采购数量、投标截止等信息必须全面发布;四是建立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允许普通纳税人提起公益诉讼,畅通监督渠道;五是对于违规采购行为应进行严格的问责和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如此,才能真正建立从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体系,让公共采购更加“阳光”。

    ——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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