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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伪造学时 双方都应严惩
赵欧仁
//www.workercn.cn2016-08-19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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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载,作为培训机构,驾校的任务本该是确保学员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可是江苏省泰州、盐城两地的49家驾校为了吸引生源、节约成本,竟利用信息系统漏洞伪造学时。近1.5万名学员没有开车练习,却拿到了代表上路驾驶资格的驾照。

  对于驾校而言,恪守教导职责,帮助学员掌握各种开车技能,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应该是职业道德所在。遗憾的是,报道中的这些驾校毫无职业道德可言,钻信息系统的空子,以节约成本,扩大招生,满足个别学员“省时间”的要求,这种造假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安全,培养的无疑是一大批马路杀手。

  其实,作为学员来讲,应该意识到这是一种有损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交通状况瞬息万变,如果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系统培训,在实际上路时难免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时心里发慌、操作不当,从而酿成大祸!要知道,课时的设置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害人害己。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需要严厉处罚,以防患于未然。比如对于违规驾校,公然弄虚作假,可以考虑注销资格,要求限期学习整改;而对于意图弄虚作假、提出无理要求取得驾照的学员,不仅是罚款处理,更应该在相当年限内禁止其再考取驾照,这样才能震慑这种不良风气。对此,值得借鉴的是动车“吸烟终身禁乘”的事情:中国铁路总公司出重拳整治乘客在动车上的吸烟行为,动车组列车吸烟除接受现有处罚外,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到任一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签订协议书,方可再次购买动车组车票。再次违法吸烟者,将被暂时禁止乘坐动车。其实,对于危害安全、影响他人、弄虚作假的恶劣行为,我们的处罚就应当如此严厉。如果不实行如此严厉的规定,就是对这种危险行为的放纵,危害的是大众的利益,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来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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