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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黑”网约车成为一种“习惯”
朱永华
//www.workercn.cn2016-05-19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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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家媒体报道,5月14日晚,市民刘先生和女友在乘坐“优步”车辆过程中,不慎将钱包遗落在车上。此后他们接到陌生人来的信息,称给1500元就还钱包。因双方未达成一致,对方竟将钱包挂在网上拍卖。根据相关线索,刘先生怀疑该陌生人就是拉载他的优步司机。昨天,优步方面表示,目前尚无法联系到该司机,但该司机账号做封停处理。目前,刘先生已报警。

  其实,类似拾钱包索要赎金,乃至调戏女乘客、宰客甩客等,甚至抢劫乘客财物的犯罪行为,无论在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会上都有发生,在传统出租车行业里发生的概率也不必网约车低。但很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报道发生在传统出租车里的“负面新闻”时,往往很少会点名具体属于哪家公司,而一旦出现在网约车司机身上,报道马上就会直接点出属于哪家平台,这种明显带有“偏见”的报道口吻,非但让人感到有对网约车的“歧视”之嫌,有悖职业准则,就报道的本身而言,在客观性上也值得商榷。

  无论任何行业任何职业群体,人员素质都存在一定的良莠不齐,即便是管理相对严格规范的传统出租车从业人员,也很难保证不会鱼龙混杂,而且这些年来,发生在出租车里甚至出租车司机身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不鲜见,单身女性深夜打车,也不会因是正规出租车而就完全放心。拾到他人钱包后索要赎金没有达成一致,居然将对方钱包挂在网上拍卖,这种行为虽然极端且已经涉嫌违法,但这与他是否是优步司机并不存在因果关系,优步也没有为他这种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义务。换句话说,即使这名司机从事其他职业,他同样可以实施这种行为,不能因为其是优步司机,属于网约平台管理,报道就有意识的把人们视线引入到对新型网约车安全的关注上。

  同样是这家媒体,日前在报道一起司机赤裸下身开车骚扰几位女中学生乘客的行为,也是特意标明司机来自“滴滴”,其用意不言自明,显然就是要告诉公众乘坐网约车的“危险性”,其实,出现在极个别司机身上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不但社会上很常见,传统出租车领域难以幸免,即便是公车司机群体中也不能保证完全没有,出现在网约车司机身上更不值得奇怪,作为独立客观的媒体报道,更应当在陈述新闻事实时“一碗水端平”,不能因为出现在传统出租车司机身上,我们就视为“正常”,而出现在“优步”或“滴滴”网约车司机身上,报道就把受众的情绪目标引导到往网约车公司身上。这显然不符合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规范。

  说实话,自打网约车随着“互联网+”横空出世,给传统出租车运用模式和机制,带来了几乎是致命性的冲击,使得顽固数十年不动的出租车行业,终于因扛不住网约车的强势来袭而破冰改革,饱受社会和司机们诟病的“份子钱”也不得不呈现让步甚至退出的迹象,网约车也因此不被某些群体所待见。眼看着网约车不仅被市民所喜欢,被国家明确予以“正名”之后,在想把网约车赶出市场几无可能,于是,通过新闻炒作来“黑”网约车就成了某些媒体的一种“习惯”,只要有人乘坐网约车出现问题,马上就会对网约车的安全问题进行欲加之罪,恨不得把网约车与“黑车”同类,欲置其于死地而后快。

  尽管网约车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网约车司机的素质也确实参差不齐,也着实出现了一些谁都不愿意看到的恶劣行为。但话又说回来,网约车毕竟还处在“童年”,在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方面确实有待提高和加强,然呈现在极个别司机身上的无良行为,能够成为新闻焦点,其本身就说明是极其小概率事件,而这些无良行为在社会上,甚至在传统出租车行业里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某些地方在出租车领域发生的案件甚至比网约车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为博得眼球,故意放大网约车上的这些“不安全因素”,而对社会上或传统出租车极个别司机的无良行为视而不见,这不仅是对新行业的一种“歧视”,也是对“互联网+”的一种拒绝。

  人无完人更何况是一种新兴产业,尊重客观事实的报道,不带着有色眼镜看问题,应当是做媒体的基本常识,只有在“批评与教育”的正确引导和关怀之下,一个有利于社会和公众需求的新型行业才能够健康发展并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果,这是网约车的需要,同样也是媒体所肩负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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