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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龙华:发掘社会参与公益文体事业的“富矿”
//www.workercn.cn2015-12-17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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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仅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参与环境,还得强化反馈监督与绩效评估

  捐助公益文体事业将可享税收优惠和具名权,有望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从而让社会资本发挥更大的公益效应!新一期政府公报显示,《深圳市鼓励社会资本捐助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多措并举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体事业,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多元化供给。

  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每个人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倘若政府大包大揽唱“独角戏”,那么不仅公共财政不堪重负,公共文化服务效率与水平也难尽如人意。合理引入社会资源与市场机制,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合唱”,是从根本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数量与质量的有效途径。

  供给主体多元化,是公共文化服务从被动“输血”走向主动“造血”的前提。近年来,深圳公益文体事业不乏社会资本的身影,各种企业冠名的演出季、艺术节、音乐会让市民享受到丰富多元的文化大餐。然而,深圳公益文体事业在社会资本的有效运用上还存在短板,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热情还远未全面爆发出来,仍然是一座有待发掘的“富矿”。

  虽然说社会主体投身公益事业主要靠内心自觉,但是合理的正向激励也必不可少,它可能是触发潜在公益力量、点燃参与热情的一个火苗,是观望者变为亲历者的一个契机。深圳探索以税收优惠、捐建冠名、守信激励等方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文体事业的积极性,正是以实打实的正向激励引导社会资本发挥更大公益效应的合理制度设计。

  每一个满怀公益之心捐助文体事业的个人、企业、组织或机构都在履行社会责任,受得起社会的尊重与回馈。比如,当一个企业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投身公益文体事业时,专业化的投资与管理运作可能会打造出高质量的文化品牌。如此一来,企业在为民众烹制文化盛宴的同时,自身的知名度、美誉度与信任度也能蹭蹭往上涨,企业利益与社会效应同时放大,比投放什么广告都来得有用。

  当然,那些打着牟利算盘“挂羊头卖狗肉”、假借捐助公益文体事业之名行骗取税收优惠之实者另当别论。也就是说,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不仅要营造公平有序的参与环境,还得强化反馈监督与绩效评估,不让投机取巧者得逞,从而让社会力量的有效参与最大限度地变成真正的民生文化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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