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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冉:莫让广场舞“进”校园成为闹剧
//www.workercn.cn2015-11-04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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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湖北襄阳,春园路小学将广场舞纳入学校的校本教材,课间操时间学生不仅大跳广场舞,每周二下午第三节课全校500多名学生还集体学习广场舞。经过3年多数百支舞曲的学习,不少学生舞技直逼广场舞大妈。(11月4日中国青年网)

  近年来,一场“广场舞风暴”席卷中国大地,甚至走出国门,走向世界。不知从何时起,“广场舞”一词频频见诸报端和各种新闻媒介,同时成为广大“大妈”茶余饭后消遣打发时间的一项“事业”。一首“小苹果”神曲也推波助澜的使得广场舞更加壮大,可谓上到七旬老人下至咿呀学语娃娃都可“闻声起舞”。而近日湖北一所小学将广场舞纳入学校的校本教材,此事却值得商榷。

  笔者认为,“习舞”并非不可,然而要符合时宜。一方面,学习广场舞确实可以锻炼身体,活动筋骨,起到强身健体的作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广场舞是否适合少年儿童学习,是否适合在学校里学习,这仍然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当代国家是在提倡“创新”,然而切不可以一味追求“创新”而“创新”。不可否认,广场舞的风靡使得一些人离开“麻将桌”走向“大广场”,对于引导广大中老年人开展绿色、健康、有氧运动起到巨大作用。但每一样事物都有它所特定的人群,不能够一概而论,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引入校本教材需谨慎。少年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健全,容易被外界事物所影响,因此引入“广场舞”作为校本教材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和论证,不能盲目求新、求奇,更不能“拍脑袋”决策。学校有其严肃性、严谨性,不能是“歌舞升平”之地。以“广场舞”取代“课间操”,这是紧跟时代步伐还是自编自演的一场“闹剧”,或许每个人的评判不一。但是肯定的是引入广场舞要经过科学论证和探讨,同时也要筛选和甄别,有些不适合的曲目和动作应坚决“关在”校园之外,不能污染校园这片净土,更不能污染少年儿童的心灵。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做每一件事情之前,一定要有科学论证,要对实施效果有一定预见性。掩耳盗铃式的盲目决策,只会成为自编自演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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