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驾驶不能任性
//www.workercn.cn2015-11-04来源: 经济日报
分享到:更多

李倩 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正案送审稿规定,对驾驶校车超员但不构成犯罪的,拟提高罚款处罚幅度,并增加资格罚、人身罚和财产罚。近年来,客车校车因超员超速导致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让人们对这种危险驾驶行为深恶痛绝。为此,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列入刑事处罚。“超载入刑”无疑能够提升校车驾驶人员的责任意识,但在“校车严重超员超速”之外,还有驾驶校车超员但不构成犯罪的现象。必须加强对这些行为的管理并明确处罚标准,堵住相关漏洞,使相关学校和校车驾驶员不敢任性,最终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 (时 锋)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