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漫画评论-正文
社会实践不能“放羊”
//www.workercn.cn2015-11-02来源: 中国教育报
分享到:更多

  学校的社会实践课,可不可以向学生收费?课堂转移到游乐场是否合适?据《广州日报》报道,东莞某学校日前组织高中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地点定在某游乐场,每人交费350元。新闻甫一发布,就引起网友热议。

  其实,关于社会实践课的地点,教育部门有明确规定,“应以市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为主,以公益性场馆为主;要就近使用本市、本镇街的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因此,向学生收费,到游乐场上课,显然不合适,在教学方式也略显失当。尽管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去之前,我们都要求学生要注意观察,用心体验,回来后向学校提交调研报告”,但实践课的目标,是让学生在积极的教育氛围中感悟某种道理,要有具体的教学计划,而不是仅仅布置简单的作业。

  社会实践课作为一门课程,要有课程的做法和味道,要遵循教育的常识与规律,而不是把学生带到某地,让其完全“自主”。上好社会实践课,反而是老师需要事先要做好调研,注意观察,做好计划,设定教学目标,做好具体的指导。从现实来看,社会实践课需要花一些心思,认真准备。做到了这些,才能既发挥了实践课的价值,也让学生有所收获。 张贵勇 文 薛红伟 绘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