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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华:“婴儿岛”的模糊尺度该如何把握?
//www.workercn.cn2014-02-26来源: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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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关注度很高的广州“婴儿安全岛”出现了首例死婴。24日,经过警方追踪调查,遗弃死婴的父母已经找到,涉嫌弃“死婴”父亲被刑拘。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广州福利院“婴儿安全岛”旁装摄像头监控违法弃婴,并明确只接受不满一岁婴儿。(2月25日《广州日报》)

    人们对弃婴岛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它是起到了挽救婴儿生命于危难之际的作用,还是鼓励了遗弃行为。这就需要社会对利弊进行权衡和取舍。而生命至上原则显然最应为人们所尊崇。因此,作为对生命的一种特殊救助方式,弃婴岛的存在,体现了人们呵护幼小生命的善良,应该加以推广。

    但是,在生命至上的基础上,也要解决好一些道德和法律难题,比如遗弃婴儿行为有构成遗弃罪的嫌疑,工作人员岂能看着违法行为在眼皮子底下发生?解决这一难题的办法是,给予遗弃行为一些“不被觉察”的模糊空间。事实上,各地弃婴岛采取延时警报措施,只有当遗弃者离开后,警报才响起,这样的做法,正是为了回避面对违法行为的尴尬。

    弃婴岛离不开一定的模糊空间,倘若把事情都搞得清清楚楚,则弃婴岛几无存在的空间。比如,当装上了摄像头时,“人赃俱获”的遗弃行为就得追究,而只接受不满一岁的婴儿,显然无法把一岁以下的遗弃行为合法化。因为只要认真起来,不管满不满一岁,任何遗弃行为都得追责,假如保持如此清晰的“一岁红线”运作方式,那么弃婴岛在明察秋毫的弃婴资格分辨中,很难过得了法律这一关,生命至上的良好初衷或许将无以实现。

    但另一方面,模糊空间又容易掩盖恶意的违法行为,比如这位父亲涉嫌遗弃“死婴”,就可能踩过了红线。此外,广州市还出现过机械性暴力死亡的婴儿被遗弃的案例。这就说明,弃婴岛周围的模糊空间,并非越大越好。究竟保留多大程度的模糊才合适,需要仔细思量,既不能纵容犯罪,又不能动摇弃婴岛的存在根基,而这个分寸把握,的确有难度。

    因此,面对弃婴岛,工作人员要灵活掌握,可以闭眼时则闭眼,但该睁眼时就得睁眼。弃婴岛需要一定的模糊空间,但也不能在迷雾当中失去方向。具体到此次涉嫌遗弃“死婴”事件,可能到了该法律睁大双眼的时候;至于被逼无奈的其他一些遗弃,还是给予其相对的模糊空间好。如果清晰地记录所有遗弃行迹,使每一例遗弃都有据可查,那么弃婴岛还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吗?毕竟,这是挽救生命而不是在打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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