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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玲:开门收费侵犯业主权益
//www.workercn.cn2014-01-02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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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人都知道,晚上10点以后乘出租车,要多收1元钱夜间价。渝北区花卉西一路73号小区居民,过了凌晨零点回家,进小区大门也需交1元钱开门费,持续时间已长达6年。居民回家为何还要收开门费?这一奇特规定是如何出笼的(1月1日《重庆晚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买菜给钱、用电付费等等,这是人人明白的道理。可是居民过了凌晨零点回家,进小区大门也需交1元钱开门费,这样的“规矩”实在太荒唐。

    业主什么时候回家,这是业主的出入自由,别人无权干涉。开门关门是保安的职责。小区的门卫值班,这是物业管理的必须。大门就是为业主提供出入的地方。业主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其中就有开门的服务。

    在快节奏的今天,业主半夜进出十分正常,诸如有上夜班的,有加班很晚的,做业务、出差、休闲回来很晚的。作为看管大门的保安,有责任为业主提供随时开门的义务和责任,没有额外收取“开门费”的理由。

    小区大门常打开,业主随时能进出。何况,业主夜间进出往往也有特殊情况。岂能随便收取“开门费”?1元开门费实则是非法的乱收费,如此霸王规矩,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切身合法利益。

    为了安全起见,小区大门夜间上锁,但这不是收取“1元开门费”的理由。值班开门是职责,辛苦不能让业主买单。至于保安的工资待遇不高,可以同物业管理部门协商,而不是通过非法收取业主1元开门费来弥补。这样的霸王规定必须叫停,这样的规矩必须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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