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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 翔:事故后追查腐败当升格为“规定动作”
//www.workercn.cn2013-12-18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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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大火在广州市越秀区烂尾楼建业大厦连烧了12个多小时。主管消防工作的广州市副市长谢晓丹对此痛批:“失火的建业大厦消防整改有什么用?!有没有腐败?当官不能太潇洒!”他表示,事故调查除了渎职外,还要查领导干部有没有腐败问题(12月17日《新快报》)。

    深圳火灾敲响的警钟还未散去,广州的大火已经等不及警钟敲响后可能的专项检查。广州烂尾楼建业大厦的火灾,距离深圳荣健农批市场造成16人死亡的火灾,竟然不过短短四天时间。

    试想,连广州起义路这样的特大城市闹市区都无法保障防火安全,消防车多了连水源都不足,城市消防安全究竟薄弱到了怎样的境地?发生火灾才发现消防栓严重缺少,就算有消防栓也没有水或者水不足,这需要的不是一次或几次临时性专项检查,而必须往失职渎职甚至贪污腐败的层面深挖。

    具体到广州这次火灾,烂尾楼管理方怎么有那么大的本事,未经消防验收就敢对外出租?管理方将整栋大厦出租用作仓库,储藏易燃的鞋类和服装,大厦内电线乱拉甚至有员工在大厦内明火煮食,长期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相关部门是否知情?监管是如何监管的,审批又是如何审批的?是相关部门疏忽了没管,还是背后有什么腐败交易,使其可以肆无忌惮?

    事故发生后追问有无腐败,这在公众,其实早就是一种惯性思维;只不过,“有关部门”往往习惯于就事论事,不愿意再做进一步深究,事故因此往往只是事故。广州副市长此番公开建议追查烂尾楼火灾有无腐败问题,并以“当官不能太潇洒”喊出对责任官员的问责姿态,值得肯定。

    事实一再证明,所谓天灾很多时候恰是人祸。各种事故看似突然发生,实则绝非无缘无故,质量问题或者监管问题的背后,无不隐藏着各种各样的腐败权钱交易。很多时候,事故的发生,本身就是一封无言的举报信,政府部门不应该睁眼闭眼轻易放过,而应养成在事故后追查有无腐败的习惯,并将之作为“规定动作”。

    情妇能反腐,小偷能反腐,火灾却不能反腐,事故却不能反腐,这本身就很不正常。说白了,大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查了没有,而是因为根本就不去查。所谓问责,不应只是浮在面上就事论事,而必须沉到深处深挖细掘;在事故发生后,应该第一时间启动问责机制,并按“规定动作”往腐败的方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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