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共有产权房宜谨慎推行
//www.workercn.cn2013-12-10来源: 华西都市报分享到: | 更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将着力推进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12月9日《北京晨报》)
事实上,共有产权房和经适房很有相似之处,只不过经适房土地以划拨的形式,而共有产权房土地以出让方式。相比廉租房等真正意义上的保障房,共有产权房上的政府投入更少,获益却更多,这应该就是各地积极试点共有产权房的原因所在。共有产权房的“发明”一点不新鲜,由政府主导的花样百出的住房供应形式没少出现,光北京就“发明”了十几种房子,可房价已然继续上涨。
所以,当北京推出“自住型商品房”,2000套房源,3天内就有10万家庭注册。为什么会这么火?因为历史告诉我们,凡是名目各异的所谓保障房,肯定是买到就赚到。之前江苏淮安搞的共有产权房,在优惠价格基础上,个人可按7:3或5:5的产权比例购买。5年内购回政府部分产权,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以后8年以内购买的,也仅仅只加上利息。换言之,政府为购房人提供了3成甚至5成的5年无息贷款,外加3年活期利率贷款。这难道还不是买到就赚到?
正因为其中的“利润”空间如此之大,共有产权房模式中的寻租腐败空间不可小视。事实上,住建部表示,“下一步,我部将完善产权分配和上市交易收益调节机制,切实消除牟利和寻租空间。”这说明,住建部也意识到了内藏的腐败问题;可是,经适房累积的“N连号”式腐败教训难道还不够多吗?哪一次被“切实消除”了牟利和寻租空间?
房子应该只有两种,要么租,要么卖。保障房只能用来租,不应该涉及产权和转让收益。否则,优惠越大赚头越多腐败空间越大。基于此,看似美好的共有产权房还是慎推为好。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