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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敏飞:国家层面的居住证不能只摸石头不过河
//www.workercn.cn2014-03-25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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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将通过建立居民制实现市民化。国家将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稳步推进城镇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并使这五大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3月24日《新京报》)

    暂住证走了,居住证来了。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包含公众的期待。毕竟,从“暂住”到“居住”,改变的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更有制度设置的暖意。源于此,公众对居住证便有了更多的期待——一方面,公众希望居住证的申请门槛能低一些,能最大限度地覆盖流动人口;另一方面,公众又希望居住证上面能够附加更多的公共服务,如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方面的服务。换言之,在公众的希冀中,居住证制度推出的目的,就是为了“同城同权”。

    尽管各地的居住证制度不断推出,但国家层面的居住证制度依然处于“空缺”的尴尬位置。早些年,关于居住证制度的探讨就有不少,但一直是只有讨论没有行动。到2012年,终于有所行动了,公安部信誓旦旦地表示“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形成,将尽快报审”;而到了2013年,由公安部牵头制定、搁浅多年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已经提交至国务院法制办,有望在去年推出。可遗憾的是,这都没了下文,国家层面的居住证制度一而再、再而三地放了公众的鸽子,那这项制度的出台,显然还处于“只摸石头不过河”的阶段。

    根据公安部的阐释,国家层面居住证制度一开始的设想是“不设置人才门槛,将覆盖所有外来人口”。可在各地的居住证制度中,却包含各种门槛不低的条款,如必须高中以上学历、必须有稳定工作、必须无犯罪记录等等。可以说,当居住证制度本身附加了太高的要求,其正义性便减损不少。如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将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如果真只与居住年限挂钩,自然是最契合制度本意的,不过一个“等”字,仍让人心有余悸,因为这后面可以大有文章可做。

    仔细分析国家层面的居住证流产的原因,不难发现,这背后是既得利益者的阻扰。毕竟,任何的改革都契合电梯理论——站在电梯里面的人既不希望电梯多停几次,也不希望再有人进来。在各地既得利益者的阻扰下,国家层面“不设人才门槛,全面覆盖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制度必然会举步维艰。毕竟,一地的公共财政是有限的,而流动人口的数量却可能是无限的,这是必须正视的问题。而抢先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如杭州、昆明、上海、深圳等地,无一例外的都遭遇了“门槛高”的质疑,这其实也是地方担忧的一种写照。

    众所周知,国家层面的居住证制度,是统一户籍制度的过渡方案,的确应该推出了,那便不宜再“只摸石头不过河”了。如何避免居住证成为暂住证的马甲,又如何避免居住证沦为“城市的二等户籍证”,并在各方利益下寻求平衡,的确考验着相关决策者的智慧,但不管怎样,国家层面的居住证制度都必须推出了,如此,才能更好地发挥居住证的制度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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