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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专车“带毒上路”
井桥夕
//www.workercn.cn2016-04-06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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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专车的便捷、实惠,让越来越多的人尝到了甜头;尊重市场规律的出行选择,已被实践充分证明。然而,凡事都有另一面,对市场化的“放手”必然要求监管者更加准确作为。日前,深圳通报了“专车平台”管理的五大问题,并将清理不合格司机和车辆,对发挥政府作用提供了借鉴。

  在深圳这次通报中,驾驶员招录把关不严、违法和事故多、异地牌车数量多、乘客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妨碍公平竞争等问题被提及。更有甚者,连“毒驾”、精神病患、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员都出现在查处名单中。开车的人出了问题,车辆行驶的状况不难想见,涉嫌酒驾、撞人逃逸、疲劳驾驶,都令人震惊不已。

  一方面,作为新兴出行方式的网约车,短短一两年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先天不足,需要耐心面对;另一方面,这次问题的集中盘点与整治,也给治理者和广大乘客提了个醒。一味赞美专车带来的自由与效率,显然有些片面。利润的疯狂驱动,一旦挣开了法规的束缚,必然带来风险。

  一个最明显、也最可怖的风险点,便是对专车司机资质的检验。以往的公司制当然有这样那样的弊端,但对司机的管理还是较为严格的,比如身体状况、资历履历等,也会对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严格关注和管控。在我们扬弃一个旧事物时候,不能将“婴儿与洗脚水”一起倒掉,其中蕴藏的积极因素要合理地保留下来,在与专车的磨合中不断改进。

  市场经济说到底还是个法治经济,无论是对市场主体的严格监管,还是对运营行为的时刻关注,以及对可能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事故处置,都要突出法治精神、符合法治规律。这次深圳对乘客投诉受理难、超低价补贴等的严肃处理,就彰显了法治化的路径,下一步各地的推开跟进、对专车运营的全面规范,仍须遵从法治的框架来清障、除碍。

  爱之深,才有责之切。对专车等“互联网+”新兴市场主体的呵护,必要的严格管理不可或缺,这也是对治理者监管能力与素质的新挑战。如何厘清平台与专车各自的责任,如何平衡乘客与司机各自的权益,如何既让无形之手合规施展、又让有形之手守住底线,这一道道考题我们绕不开也躲不过。不让专车“带毒上路”,需要社会各界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性认识、客观判断,需要抛弃“市场自动校正”的幻想,切实把好资质关、投诉关、抽查关、责罚关,让文明出行真正驶入健康的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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