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还绿水青山不能指望一“费”了之
秘相宇
//www.workercn.cn2015-12-18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排污收费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12月17日《京华时报》)

  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气中,经过光化反应,造成二次污染。“目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在空气污染形成中所占的比例最大。”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该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继北京拟征收“拥堵费”后,上海也紧随其后,分三阶段逐步提高“雾霾费”的收费标准。近年来,我国对污染的治理力度越来越大,不仅有动辄几亿元的投入,更开出各类名目来征收费用。可是各种污染的治理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我们见不到更清的水,也看不到更蓝的天,更是很少能放开呼吸。我们忍不住发问,这些污染费都跟着雾霾一起被大风吹走了吗?

  诚然,雾霾愈演愈烈是长期环境问题堆积的后果,治污既要有火烧眉毛的紧迫感,又要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的耐心。若是“雾霾费”真的能治理了自家排出的污染也是无可厚非。但问题的关键是,污染不会因为我们考核排污,划分阶段收费就闻风丧胆。对于征收而来的“雾霾费”,我们更需要一个透明公开的渠道去关注使用情况。

  俗话说,治病必先寻找病根。各类企业之所以排放污染物过多,更重要的原因是工艺技术的落后。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一边是污染物的生产者,一边交费治污,做着污染物的搬运工。如若政府在征收“雾霾费”之余,出台相关的政策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提高技术,岂不是既可减少污染,又能降低治污的成本吗?

  收费毕竟不是治污之本,更不是一个万全之策。要想从根源上治污,最重要的是减污,千万不能指望“雾霾费”还大家绿水青山。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