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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波:“包保”不能流于形式
//www.workercn.cn2014-04-15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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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很多单位都执行了领导和机关部门“包保制度”,包保人员与包保单位捆绑进行考核,奖惩同等兑现。“包保制”清晰划分了每个人的包保责任单位,强化了考核措施,看上去决心很大,力度很猛,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常常流于形式:有人仅在规程措施学习表上签个字;有人仅是临近考核打个电话轻描淡写询问一下工作进展情况;有人更是自始至终不闻不问,对所包保的单位各项工作置若罔闻,然后在承担罚款时牢骚满腹怨声载道……凡此种种,使包保制度形同虚设,不仅未出成效,还适得其反,让企业制定安全包保制度的初衷打了折,走了样。

  制度要起作用,关键在于执行。既然“包保”责任落到了人头,就要立于细、行于细、究于细。一则需要接地气。制度制定要接地气,对上级制度不能采取囫囵吞枣、照搬照抄或在网上搜索、复制、粘贴等办法酿成制度“水土不服”的苦果,而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超前思维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制度制定后包保责任人要按照制度要求深入基层调研,全面掌握基层安全管理情况等。二则需要领导垂范,建树标杆。领导干部本身行为是单位的风向标。特别是“一把手”,要认识到自身就是检验制度执行力的“试金石”,要带头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安全包保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三要严格问责。严格问责需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首问负责制,坚持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工作制度,将包保人员制度执行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考核;严格问责需要查处破坏制度执行的行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 “一把手”在包保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行为,不能“网开一面”,要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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