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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以绿养绿”能成“免死金牌”吗?
//www.workercn.cn2014-02-26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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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时评:“以绿养绿”能成“免死金牌”吗?

本网评论员 钟言

    据2月25日《北京晚报》报道,日前,随着北京市政府要求“市属公园内的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一律关闭”的禁令颁布,一批著名的公园会所,如乙十六御膳堂、上林苑饭庄、紫竹院问月楼等纷纷停业整顿。然而,一处去年就遭到住建委通报点名批评的公园会所至今却仍然开门迎客。记者在位于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的曙光防灾教育公园里看到,高档的高尔夫球场、昂贵的餐厅还在运营,工作人员称“没听说整顿,没有受影响”。

    与其他一些同样设在公园中的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机构关闭的命运不同,曙光防灾教育公园的高尔夫球场和昂贵的餐厅仍然高调经营。之所以敢于“顶风作案”,据说缘于该公园属于“以绿养绿”的试点。当初允许企业建设时就开了允许商业探索的口子,由于是企业投资,因此一些管理部门普遍表示不好查处。

    就因为是民营投资,就因为“以绿养绿”,该公园的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就可以获得“免死金牌”,属地机构推脱不归其管,行业主管部门说其特殊,政府对他们的经营不做干涉,这样的说法显然不能服众。

    “以绿养绿”本来是为了探索城市绿化的新模式,拓展城市绿地建设的新方式,但其前提仍属于公益性质,仍需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曙光防灾教育公园建在北京市城市绿化带内,按照规定是不能进行商业开发的。有关部门处于解决公园运营经费不足的问题,用“以绿养绿”为名允许投资者开办一些附属商业机构,而且是政府和投资商共同投资。以此而论,所谓的“以绿养绿”只是投资方式的不同,运营方式的不同,并没有改变公园的性质,这是其一;其二,该公园仍然属于市属公园,不是私人机构,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世外桃源”。国家和地方政府就公园内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一律关闭的禁令,应该适用于这一公园。

    这里面应厘清几个问题:第一,“以绿养绿”允许建设商业设施,并不是单指私人会所;第二,“以绿养绿”不能改变公园性质;第三,“以绿养绿”也不能违背国家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第四,有关部门多次检查无果背后是否存在其他问题,也应该让公众知情。

    从土地规划的角度来看,公园的用地是公益事业用地,是划拨无偿使用的,这是不能改变的。公园是为大众服务的设施,对全体公众开放,这也是不能改变的。公园不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世外桃源”,这也是不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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