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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打赏式”小费不妨静观其变
苑广阔
//www.workercn.cn2016-08-11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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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打赏制”能够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同,那么便具有了可复制性,从而有可能被餐饮业之外的更多服务行业采纳。

  据《北京晨报》报道,上海部分知名连锁餐厅兴起了“打赏”制度。与给小费类似,如果客人觉得某位服务员服务周到,可以扫一扫服务员身上佩戴的二维码,对其进行“打赏”,金额多为3至5元。业内人士分析,“打赏”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催化员工工作积极性,同时增加其收入,但并非所有餐厅企业都适用。

  长期以来,国内消费并无给服务人员小费的习惯和规定,但是眼下“中国式小费”正借助“互联网+”,以一种不同于国外的形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上海部分连锁餐厅出现的“打赏制”便是如此。“中国式小费”在国内算是一个新鲜事物,其出现有多方面的意义。

  一则,这可以激励服务员为客人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虽然每次三五元的打赏不算多,但一些服务上乘、得到顾客认可的服务员,一天的打赏费累积下来也有近百元的“额外收入”。二则,“打赏制”把以往餐饮企业对服务员的服务考核延伸到了消费者层面,以这种方式邀请消费者参与对餐厅的内部管理,增加了消费者对所享受服务进行评价的话语权。

  因此,在餐饮企业自行推行、消费者自愿参与的前提下,“打赏制”无疑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如果这一制度实施得好,能够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同,那么便具有了可复制性,从而有可能被餐饮业之外的更多服务行业采纳。

  当然,以上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对于“中国式小费”的出现,也不乏质疑和争议的声音。有人觉得这是餐饮企业在转嫁自己的经营压力,是在让消费者为餐饮企业员工加薪来买单;还有人认为给小费的习惯在中国没有先天土壤,绝大多数人不会认可“打赏制”。所以对餐饮企业来说,如何避嫌是其在推行“打赏制”时应考虑的问题。而国内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则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不是也有意在导游中推行“小费制度”,以增加导游收入,遏制导游带客购物吃回扣的问题吗?

  尽管“中国式小费”的发展难免会受到各方因素的制约影响,但作为一种企业自发的探索和尝试,我们不妨宽容看待、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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