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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南方日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8-04-13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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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省如火如荼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际,省委政法委日前集中公布了相关部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鼓励踊跃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应人民群众意愿、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努力为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我们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赋予了广东新时代在社会建设方面新的使命。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扎实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推动早日实现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的奋斗目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中央部署,召开了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任务清单,开展了重点打击整治誓师大会,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以多样化的工作方式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开了好头。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少数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依然存在,乃至出现了新动向;一些涉黑涉恶的“保护伞”依然存在,相应的不良社会土壤尚未彻底清除,要求我们保持持续高压的打击态势。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强调的“四个坚持”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关政策,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聚焦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往前推进,把开展专项斗争的过程变成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的过程,久久为功。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时刻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诉求,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省委政法委此次集中公布相关部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充分贯彻了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举报线索,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送反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依法查办,一查到底,毫不含糊;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

  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民心是最大政治,正义是最强力量。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广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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