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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表述彰显依法行政新高度
秦平
//www.workercn.cn2018-03-07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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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处引人注目的新表述,就是在“依法行政”前面,加上了“依宪施政”,即进入新时代,政府要全面推进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显然,这一新表述所具有的意义十分重大,彰显了依法行政的新高度。

  在以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依法行政的表述常见,但依宪施政的表述鲜有。从法理上说,依法行政中的“法”已包括了宪法,也就是说,本来在依法行政中就有依宪法行政的含义,单独把“宪法”拿出来,提出依宪施政,就有特别强调和突出“依宪”的意思。

  强调依宪施政首先是因为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也是国家制定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我国各级政府颁布的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占有很大的比例,依宪施政就是要求政府的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严格依据宪法,不能超越宪法对行政机关的赋权,不能对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进行限制,行政执法不能越权、越位,必须在法定职责内行使权力。

  其次,强调依宪施政要求政府进一步提高宪法实施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更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提高宪法实施水平,国家行政机关责无旁贷。

  第三,各级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要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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