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今日推荐-正文
郑州晚报:“体验式处罚”是对“开车道德”的呼唤
//www.workercn.cn2014-08-06来源: 郑州晚报
分享到:更多

  “看你还敢乱用远光灯吗?从现在开始,交警叔叔查到乱用远光灯的,就让他看5分钟。”8月1日18时25分,深圳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发布这样一条消息。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一直受到市民投诉。4日晚,深圳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乱用远光灯的车主将面临罚款300元扣1分的处罚。交警现场还让司机下车感受被自己车的远光灯照射后的感觉,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8月5日《深圳商报》)

  不管你是在夜间走路、骑车还是开车,可能都有过这样的遭遇:前面一辆车迎面而来,刺眼的远光灯照得你睁不开眼睛,完全看不清前面的行人和路况,有时候为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不得不停下来等对方的车辆过去。但是如果后面更多的车辆也打开远光灯呢?尤其是随着现在城市机动车辆的急剧增加,一些驾驶员违规使用远光灯的现象越来越多,造成视觉污染还是小事,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才更令人担忧。

  而从现在开始,深圳市交警部门查获乱用远光灯的车主,不但会给予罚款300元扣1分的处罚,还会让司机下车感受被自己车的远光灯照射后的感觉,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很多网友可能觉得这样的处罚有些另类,是否存在不妥当的地方,毕竟已经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罚款和扣分了。但是在我看来,“体验式处罚”的背后,体现出的恰恰是警方的执法善意,是对驾驶员负责的表现,也是对交通安全以及其他行人车辆负责的表现。

  罚款扣分对一些人确实有用,但是对另外一部分人却未必有用。比如有些人财大气粗,觉得罚几百块钱根本不算个事,而且扣的分也可以花钱买回来。如此一来,就不会把警方的处罚当回事。但是罚款扣分之外,还要求他们亲自感受一下被远光灯照射的感觉,他们就会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危害有多大。当你因为违规开远光灯而给其他行人车辆造成视觉困扰,带来安全隐患的时候,下一次别人也一样可以通过远光灯给自己的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近年来,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用轿车价格的大幅下降,国内汽车保有量呈现出井喷之势。在不久的将来,曾经的“自行车大国”有望被“汽车大国”所代替,那么限于中国人口众多,道路资源不足等国情,对驾车者的法律要求、道德要求就会更高。而违规使用远光灯,不但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还违背道德要求,给别人的交通出行带来不便,损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体验式处罚”看上去很另类,但执法者的目的无非是通过这样的处罚让驾驶员感同身受,给他们心理上带来触动,以引导和培养他们的“开车道德”,所以是值得肯定的。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