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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在反垄断中构建公平竞争格局
//www.workercn.cn2014-08-05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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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工商总局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微软在中国四大城市的办公室被国家工商总局突击检查。这让微软成为了继美国高通之后,又一因垄断问题被查的跨国巨头。若干年后,这有可能成为我国规范市场秩序进程中的一个重要事件。

  各方的共识是,垄断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大的掣肘,它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而且也损害了其他竞争者权益。正是这样,各个国家均高度重视反垄断。德国出台了《反对限制竞争法》,并有专门的执行机构,即德国联邦卡特尔局;美国也有《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对影响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在资本匮乏的情况下,吸引外资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提出反垄断。而随着我国社会资本的不断扩大,某些领域的外资形成的垄断客观上抑制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空间。从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出发,客观上要求政府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正是在这个背景下,不久前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应当说,我国社会资本发展,客观上面临两方面的压力。一是某些领域行政垄断带来的压力,在这些领域,社会资本很难进去;二是某些领域中外资的垄断。有些领域的外企,客观说发展时间长,技术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是中国企业学习与借鉴的对象。但这些企业客观上存在市场垄断行为,并不利于国内社会资本的发展。理论上,这种市场垄断可以通过潜在竞争者进入来打破,但这一途径时间长、而且社会成本大。这就需要国家层面的反垄断法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转型期,由工商总局对跨国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尚不多见,由此更加引起社会关注。这也在客观上释放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即中国开始规范市场秩序。

  因此,可以预期,随着国家加大反垄断调查和打击的力度,我国市场秩序将更趋于公平化,社会资本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社会资本活力将得到有效释放。当然,需要客观看到,在规划市场竞争秩序中,除了加大反市场垄断的力度外,还需要推进一系列的结构性改革。比如,加快服务业开放,打破服务领域的垄断。现在有的领域对外资开放而不对内资开放,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为此,需要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再例如,改变政府机构对国外产品的偏好,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购买国产品;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防止反垄断侵犯到企业合法权益;把反垄断调查纳入到企业信用纪录中,从而对其形成强有力的约束,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充分激发社会资本的活力,从而形成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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