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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宣示女权不宜用极端方式
//www.workercn.cn2014-04-23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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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还不为我们女生说话,明天我们就无法说话!”因在找工作期间频繁遭遇性别歧视,4月21日中午,女大学生维权组织“山楂妹妹学生同盟”在广州大学城设计了一场名为“跨越女性求职障碍”的行为艺术活动。6名女大学生以“山楂外表朴实无华但内涵丰富”自我比喻,在各高校门口相继脱下上衣,以半裸上身抗议企业设置的不公平求职门槛。(4月22日《南方日报》)

  推进男女平等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学者、律师、人大代表等有识之士公开呼吁、建议、提案等。然而,一些新潮的年轻女性却用一些极端的方式来宣示女权,比如这次广州大学城内“脱上衣,用人体彩绘遮蔽胸部”的半裸方式,可能不但无助于推进男女平等,而且还会伤及其他女性的尊严。有网友评论:“大白天在众目睽睽下如此无下限,考虑过其他女人的感受吗?如此不自重,如何能让人不歧视你?”诚哉斯言!

  以半裸的方式抗议性别歧视,让笔者想起知名的乌克兰妇女运动组织费曼(FEMEN,该词在乌克兰语中就是女性的意思),这个主要反对色情作品和卖淫的激进女权组织,在抗议时总是赤裸上身。这引起了全世界许多女性的不满,认为该组织用这种不当的方式不仅侮辱了她们自己,还侮辱了众多其他女性。

  女权主义者在抗议和宣示时,不应该把自己的身体当成抗议和宣示的载体,因为女权主义者所宣示的女权,理应包括女性的身体不被物化,以及成为男性公众的性欲焦点。要知道,19世纪和20世纪女权运动的女性先驱们,她们没有袒胸露乳,依然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的成效——比如,英国女性1970年赢得了《同酬法案》,法国女性1975年赢得了堕胎的权利,美国女性1980年赢得了起诉性骚扰的权利。

  作为男性,笔者大力支持男女平等和女性维权,但坚决反对一些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动辄就用半裸或全裸的方式抗议。对于违反社会公德和破坏社会风化的这种行为,一方面我们可以报警,另一方面警方也应该依法主动处理。我也希望,女权主义者一定要在尊重自己和其他女性的前提下,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切勿过火。这无关保守,而是关乎女性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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