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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出错”
左崇年
//www.workercn.cn2014-12-25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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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堂 漫画

  案子还没开庭,判决结果就出来了。前晚,福建网友张永祥发微博称,12月20日,他收到了福州仓山区法院的短信,被告知将于26日开庭审理的诉福州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的信息公开案已结案,驳回其诉讼请求。(12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案子还没开庭,法院的判决结果就被短信通知出来了,这让原告无法接受,也让公众一头雾水。对此,仓山区法院院长张杰昨日告诉南都记者,此事系电脑操作失误,在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时粘贴信息出错。

  这究竟是“电脑操作失误”还是人脑“有雾”?向原告发送审理流程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来不得半点差错,它代表的是法院办案审理流程终结后的通知,具有法律效力。短信通知是法院判决书的一种法律程序和形式,必须经过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岂能随便“粘贴出错”?

  “判决结果早产”究竟是“电脑操作失误”的“粘贴出错”,还是“因为法院年底受到要上报结案率的压力,把未审的案子提前报上去了”,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发生这样的怪事都是不应该的,这反映出的是法官工作失职,是对办案不负责任的态度。

  的确,凡是有电脑的地方,就有出错的可能。但它不是“出错”的万恶之源,不是啥错都可往里装的筐,更不是“出错”的罪魁祸首。而今,一些“马大哈”或揣着聪明装糊涂的人,不是不负责任就是有意而为之,经常张冠李戴、阴错阳差或恶意篡改。反正有了差错,就往电脑上一推,“都是电脑惹的祸”。但他们却忘了,电脑终究是靠人脑指挥的。

  “粘贴出错”背后有没有猫腻,不敢妄加猜测,但是这么严肃的问题却“粘贴出错”,责任是不可推卸的。发送审理流程“粘贴”不是糨糊,必须用责任链接,责任人和法院方必须向当事人道歉,承认错误,吸取教训,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原题:“粘贴出错”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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