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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室友案”都是寓言
//www.workercn.cn2014-02-17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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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现象,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室友曹某落网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曹某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近日,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已被批准逮捕。(2月16日《南国早报》)

    斯涵涵:什么样的饮水机可以导致“不慎投毒”?而在明知亚硝酸盐是毒害性危险物质,服用后可以致死的情况下,明知已将亚硝酸盐洒落且有可能洒入饮水机里,为何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诸多疑问,都让“不慎投毒”的自述难以成立。

    张楠之: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近些年发生在大学室友之间的刑事案件,从马加爵杀人案,到复旦投毒案,案件中的施害人无一例外都称自己曾经受到过来自室友的言语伤害。这种极端案例的重复出现,值得教育理念的反思。

    邓海建:不是所有的“室友案”都是寓言。大千世界,各种拍案惊奇中,哪个群体没有善恶之分、哪个阶层没有悲喜之情?在一个理性的社会,类似标化思维最是要不得。“室友案”也许是一起公共事件,但这取决于真相里的细节与价值。任何时候,不能抓到一件事,就当做是解剖社会现象的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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